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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3年1月1日起,嗜好啤酒的德國民眾在購買啤酒及其他一些飲料時將接受一次『環保教育』:無論是易拉罐、玻璃瓶還是塑料瓶,都必須交納押金。德政府部門表示,此舉是為了加強民眾的環保意識,杜絕隨處可見的飲料罐污染。
據悉,『飲料罐押金制』於2002年12月獲得德國政府內閣通過,並於今年開始實行。其具體內容為:消費者在購買啤酒、礦泉水以及可樂等碳酸飲料時,必須交納押金。容積在1.5昇以下的為每罐25歐分(約合2.1元人民幣);容積在1.5昇以上的,則每罐交納50歐分的押金。消費者將飲料罐退回給任何一家飲料銷售商便可取回押金。德國相關政府部門將對新規定的實施進行嚴格監督,對於不征收押金的銷售商處於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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