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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轉讓股票資產的公告使中水漁業(000798)好像在一夜之間就站在了金融創新的風口浪尖。
協議轉讓流通股
被轉讓的是中水漁業作為戰略投資者持有的招商銀行(600036)4000萬股流通A股中的1500萬股,中水漁業將把這部分股票以每股8.4元的價格轉讓給北京中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問題是,這1500萬股招商銀行股票雖然是流通股,卻處於"鎖定"之中,具有某種"非流通"的性質。如果將這1500萬股視為非流通股,協議轉讓應該是可行的交易方式。但如果將其視為流通股,那麼根據有關規定,交易只能通過證券交易所市場進行,此次轉讓的合規性是否存在疑問?
還有,作為戰略投資者,中水漁業在享受戰略投資者網下配售、保證金信用交易等權利的同時,應該同時履行按規定期限持有股票的義務,但此次轉讓是否意味著義務履行中的某種缺失呢?
不是"大宗交易"的大宗交易
1500萬流通股的轉讓倒是讓人想起了曾經熱鬧一時的"大宗交易"。一次性大規模的流通股轉讓直接在交易雙方進行,價格由交易雙方商定,這被稱為大宗交易。然而,這種交易最終的過戶還是應該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而不是一紙協議就萬事大吉。
中水漁業與北京中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之間的協定甚至根本就沒有涉及到股權過戶的問題,中水漁業只是會在今年4月10日鎖定期滿後根據中匯投資下達的交易指令在自己的股票帳戶將1500萬股招商銀行股票賣出,賣出成交額減去手續費後的餘額資金款項將歸中匯投資所有。
具有大宗交易的規模,卻沒有采用大宗交易的過戶方式。這樣的處理方式存在的問題是,有關監管部門在根據股東帳戶的變動情況對該部分股份的實際控制人進行監控時將遇到新的困難。
價格具有股票期貨的影子
價格也是個新問題。中水漁業現在將1500萬股招商銀行股票以每股8.4元的價格賣出,可是真正的股票交易卻要等到4月10日戰略持股的鎖定期滿後纔能進行。
也就是說,在4月10日後,北京中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無論要求中水漁業以什麼樣的價格在交易所賣出這1500萬股招商銀行股份,真正的利益結算要在4個月後纔能實現。唯一沒有變化的是,中匯投資是以8.4元/股的價格購買了該部分股票,這很像一筆提前支付的股票期貨交易。
對於在今年3月1日前將收到全部轉讓價款的中水漁業而言,形似"期貨交易"的協議實際上已經起到了回避價格風險的作用。2002年12月31日招商銀行的收盤價只有8.14元,至於在未來4個月裡行情會有怎樣的變化,更是充滿了不確定性,中匯投資此時的接盤似乎風險不小。
無奈的"創新"
既然是戰略投資者,擁有的招商銀行股權應該歸入中水漁業擁有的"戰略資源";既然是"戰略資源",自然不到緊要關頭不會輕易動用。
無奈形勢逼人。從中水漁業2002年第三季度的季報來看,2002年1-9月主營利潤只有1900萬元多一點,淨利潤為-717.87萬元。此次招商銀行股份的轉讓將保證中水漁業1650萬元的投資收益,這對主營業務缺乏活力的中水漁業而言,顯然具有非同一般的意義。
不過,中水漁業此舉在市場上的示范意義可能更大。作為戰略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企業不在少數,被套其中的也不鮮見。那麼,以後的戰略投資者是否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來規避風險呢?
最起碼的是,必要的監管是不可或缺的,因為更大的風險往往正是與創新結伴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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