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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2002年12月30日正式向各保險公司下發了《關於加強航空意外保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頒布了航空意外保險改革方案。該方案於200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保監會2002年12月13日曾就航意險改革方案向社會公告征求意見稿,在征求社會和保險公司的意見之後正式於2002年12月30日推出航意險管理的新方案。
據悉,正式方案較征求意見稿作了如下幾方面的修改:第一,進一步明確了航空意外保險產品備案的管理方法。第二,根據精算工作委員會的報告,在通知中增加了對保險公司再保險和准備金提取方面的監管要求,主要目的是促使保險公司謹慎地管理風險,保證足夠的償付能力,最終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第三,將電腦出單和手工出單並行的過渡時間明確為2003年1月1日到3月1日,3月1日後全部實現電腦出單,這種安排有利於航意險改革方案的實際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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