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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公布新修訂的《證券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准則》
○資產負債表的『銀行存款』和『清算備付金』項下分別增加兩項:『經紀業務客戶資金存款』、『受托管理客戶資金存款』
○資產負債表增加『短期借款』一欄,將『質押借款』作為其中一欄
○利潤表的『自營證券差價收入』欄下增加『受托投資管理收益』
北京消息為了進一步規范證券公司財務行為,提高證券公司財務信息的透明度和質量,適應證券市場發展的需要,結合近年各項政策法規和市場環境的變化,中國證監會最近對《證券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准則》進行了修訂。
中國證監會在為此而發出的通知中要求各證券公司、各有關會計師事務所認真遵照修訂後的《證券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准則》執行。通知要求,各公司必須嚴格按照《證券公司會計制度》的會計報表格式進行編制,除做下列調整外,不得進行其他調整:一是資產負債表的『銀行存款』和『清算備付金』項下分別增加兩項:『經紀業務客戶資金存款』、『受托管理客戶資金存款』;二是資產負債表增加『短期借款』一欄,將『質押借款』作為其中一欄;三是利潤表的『自營證券差價收入』欄下增加『受托投資管理收益』;四是如公司已在2001年報中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計提了資產減值准備,可以在相應的資產項目下增加相應的資產減值准備項目。
通知還對各公司編制和報送《淨資本計算表》和《客戶資金情況表》提出了具體要求,並規定注冊會計師在對公司年度財務報表實施審計時,應追加適當的審計程序對《淨資本計算表》和《客戶資金情況表》進行審計,並出具專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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