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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加強農業稅收征管改革,規范征管行為,正確執行農業稅收政策和各項征管制度,防止侵犯農民群眾合法權益案(事)件的發生,要求農業稅征收堅持『十不准』。
《通知》指出,目前農業稅收征管中仍存在一些問題,有的地方利用征稅權搭車收費,稅費混征問題沒有根本解決;有的地方違反稅收政策規定,平攤農業特產稅;少數農業稅收征管人員和協稅員政策法制觀念淡薄,作風簡單粗暴,甚至非法扣押農民財物。
《通知》明確提出,要尊重納稅人權利,體恤農民群眾,依法征稅,文明征稅,堅持『十不准』:不准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擴大稅收范圍;不准多征、提前征收和攤派稅款;不准該依法減免稅的不減免;不准收稅不開票和收稅打白條;不准搞稅收承包;不准非法采取稅收強制執行措施;不准動用警力、警具收稅;不准隨意扣人、扒糧、扒物、牽牲口;不准亂罰款;不准利用稅收強制執行措施收取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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