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年底單位發『雙薪』、發獎金,個稅該怎麼繳?記者昨天獲悉,按最新規定,北京將全額計算各種年終所得並按適用稅率扣除個人所得稅。
據了解,因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其他單位實行『雙薪制』,很多員工因此在年底領到了雙薪。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最新規定,從現在起,個人取得的『雙薪』,將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即第12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將在扣除800元起征點的費用後,對剩餘部分按相應稅率計算並繳納個人所得稅;第13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將不扣除800元起征點費用,而是對其全額按相應稅率計算並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納稅人第12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不足800元,那麼就可以將其第12個月和第13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加起來,再減除800元後,對餘額按相應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
此外,一次取得的數月獎金或年終加薪、年終獎和勞動分紅等,都將按照上述方法計算應納稅款。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