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美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SEC)的5名委員正在研究制訂新的基金財務信息披露規則,從而使共同基金的投資者對前者的投資狀況有更及時的了解。
根據新的法規,基金必須每季向SEC報告完整的投資組合情況。目前的法規要求基金每6個月申報一次。
為節約資金起見,SEC成員建議將此類報告在SEC的網站上公布出來。
SEC的委員周二發布了好幾個改進的建議。該委員會在周三舉行會議以對這些建議加以論證。新的法規有望在經歷30天的公開辯論後啟用。
SEC負責共同基金的委員Paul Roye說:『我們所擔心的問題之一是股東(共同基金)的信息披露。投資者表示他們需要更頻繁迅速的信息來作出投資決策。他們也需要更好的了解基金貫徹策略的情況。』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