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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ST東海(000613)和ST閩閩東(000536)相繼就可能遭遇『終止上市』的說法發表澄清公告引人注目。
由於存在有關政策、法規出臺的『時間差』,眾多的ST公司將面臨不同的命運。某些被暫停上市的公司恢復上市後,因種種原因還需要戴著ST『帽子』。這包括2002年以前被暫停上市的ST吉輕工(000546)、ST英特(000411)、ST閩閩東、ST永久(600818)、ST紅光(600083)、ST東海等6家公司;以及2002年後被暫停上市的ST幸福(600743)、ST東北電(000585)、ST龍建(原ST北特鋼)(600853)3家公司。與其它ST公司比較而言,這些公司具有一定特殊性,前景也不盡相同。
6家ST公司時間較寬松
對於在2001年12月頒布《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修訂)》前已經暫停上市的公司,其股票恢復上市、終止上市,監管部門在『關於發布《辦法(修訂)》的通知』中另行作出規定,主要審核依據是『2001年度財務報告』。ST東海等6家公司,由於2001年年報顯示盈利,並獲得會計師的認可而恢復上市。
對於上述公司是否被終止上市,《通知》第四條規定『證券交易所參照本辦法第三、四章的有關規定,做出恢復上市或終止上市的決定』。第四章規定『公司股票恢復上市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但公司出現虧損的,證券交易所應在其披露年度報告後的30個工作日內做出終止上市的決定』。這是不是說,ST東海等6家公司,2002年若虧損依舊將被終止上市呢?
《辦法(修訂)》第三章規定,暫停上市公司申請恢復上市的,半年報需經審計。但是,在6月30日以後恢復上市的ST吉輕工、ST東海,2002年半年報並沒有經過審計。這說明,《辦法(修訂)》應是針對在其頒布後被暫停上市的公司。至於『參照本辦法第三、四章的有關規定,做出恢復上市或終止上市的決定』,應主要是參照其中的某些具體要求,如『證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復上市申請後,經審核認為不符合恢復上市條件的,應在受理申請後30個工作日內做出終止上市的決定』等。
這就是說,從PT公司演變而來的ST公司,2002年虧損應不能導致其終止上市。理論上,若無其它原因,如果2002-2004年連續虧損,纔將再一次面臨退市風險。單從這一點來看,ST東海等6家ST公司與直接恢復上市的都市股份(原PT農商社)(600837)、白貓股份(PT雙鹿)(600633)、第一醫藥(PT網點)(600833)等屬於同一情況。事實上,我們從除ST東海的上述其它5家公司近期披露的風險提示公告看,均沒談到『終止上市風險』。或許,這正是ST東海更正說法、ST閩閩東停牌的內在原因。
2002年報是關鍵
對於《辦法(修訂)》頒布後被暫停上市的ST幸福、ST東北電、ST龍建等3家公司來說,時間就相對較為緊迫。
《辦法(修訂)》,對在其頒布後被暫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終止上市事宜給出了新的規定:上市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公司已經盈利』的,可以向證券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其股票恢復上市交易後至其披露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期間,證券交易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ST幸福等3家披露2001年報後被暫停上市。2002年半年報經審計顯示盈利,股票恢復上市,但按照規定需要戴著ST『帽子』。如ST龍建上半年每股淨資產1.20元超過面值、扣除非經常性收益後也顯示盈利,恢復上市後依舊要戴著ST『帽子』。
更重要的是,《辦法(修訂)》還規定了『股票恢復上市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但公司出現虧損的』,將被終止上市。也就是說,若2002年報出現虧損,剛剛恢復上市的這3家公司仍然將可能遭到退市厄運。當然,會計師對其年報出具的意見也是十分重要的。日前,恢復上市不久的ST幸福披露了第三季度季報突然『變臉』,虧損1207萬元。日前公司發布公告表示,『如果2002年度繼續虧損,將直接終止上市』。
同樣的ST龍建、ST東北電處境要好得多。ST東北電前三季度實現每股收益0.05元,並預計『全年盈利將在三季度盈利的基礎上繼續保持增長』。ST龍建則更為樂觀,前三季度每股收益0.06元,每股淨資產1.23元,並預計『2002年度公司可實現扭虧,力爭公司股票ST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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