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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市政府兩年前就明文禁止餐館使用、存放能致死人命的亞硝酸鹽,但仍有圖財害命的老板違反規定。21日,北京市衛生局對七家違規餐館進行了重罰。市衛生局表示,今後將繼續進行大規模檢查,對違法者將處以萬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將被吊銷衛生許可證。
這七家偷用『奪命鹽』的餐館是:御香園(方莊店)、北京萬壽路小肥羊火鍋居(菜市口分店)、北京淮陽人家家常菜館有限責任公司、老屯子東北菜館、盛世樓餐飲有限公司、北京福成貴賓肥牛火鍋城、北京恆族源工貿有限公司恆族源飯店。衛生行政部門已經對上述單位進行了行政處罰。
據市衛生局介紹,近期亞硝酸鹽食物中毒的事件時有發生,一些中小餐飲店和集體食堂,因誤將亞硝酸鹽當做食鹽、白糖等食用,而引起誤食中毒,對消費者的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亞硝酸鹽(俗稱防腐劑)雖然是食品添加劑,但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於2000年3月就發布了《關於加強亞硝酸鹽銷售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本市禁止從事餐飲業的單位、個人購買、使用、存放亞硝酸鹽』。但是個別餐館的老板,為了招攬顧客使肉質看似鮮嫩,擅自購買、存放、使用亞硝酸鹽。
據了解,亞硝酸鹽是一種白色粉末,致死量為1克至3克。它進入人體後十幾分鍾即可出現中毒癥狀:頭暈、乏力、嘔吐、全身青紫、呼吸困難,甚至出現昏迷、大小便失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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