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消費者對郵購的投訴近年一直居高不下,平均每年高達400多件,嚴重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據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最新統計,今年一月消費者對郵購的投訴高達32件,在各類投訴中名列前茅。
從今年受理消費者的投訴案例分析看,主要問題出在廣告不實和『信箱』誘騙。很多消費者看了報刊上的廣告後匯款郵購商品,結果收到的實物與廣告宣傳相差甚遠,有的甚至是假冒偽劣商品。一些不法經銷商設置『信箱』後刊登廣告,讓消費者把錢款匯到該信箱。由於沒有地址,消費者發現問題也無法查找責任人。
如何保證郵購的服務質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市消協有關負責人認為應該從廣告發布和信箱審批兩方面加強管理,根據有關法規,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消協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對媒體廣告市場的監督和管理力度;另一方面,消費者如果找不到廣告主索賠,有關部門應支持消費者向廣告經營者或廣告發布者索賠。此外,『信箱』的管理也急需加強。市消協同時提醒消費者,在購物匯款前,應預先向當地有關部門諮詢,了解其服務信譽,減少上當受騙。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