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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近日宣布:為進一步控制捕撈強度,實現漁業可持續發展目標,國家今年開始對漁民轉產轉業實行補貼政策。
隨著近海漁業資源量不斷減少,加上中日、中韓漁業協定相繼生效,我國近海漁業捕撈產量將大幅度下降,一部分近海漁民必須轉產轉業。農業部漁業局副局長李健華說,從2002年到2004年,國家每年安排2.7億元資金用於漁民的轉產轉業和淘汰報廢漁船。重點引導轉崗漁民發展養殖業或其他加工工業。國家補貼資金的有效運作,就是使轉崗漁民能夠有效就業,增加收入。
實際上,從去年開始,沿海的一些省份已經開始出臺措施,對漁民轉產轉業給予資金上的扶持。結合漁民轉產轉業,今年農業部將要出臺漁船報廢制度和減船計劃,每年減少幾千條船,使捕撈強度從實質上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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