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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眾磁卡用戶誓將與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的官司進行到底了。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85位磁卡持有人要求中國電信退還磁卡總值500萬元的起訴請求後,有5位磁卡用戶又執著地分別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據最新消息,這5起官司已於8月24日被分別正式受理。
北京市一中院指出,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已先後受理了多起此類案件,起訴人請求司法保護的渠道暢通,由該院分案受理違背民事訴訟級別管轄的規定。
此番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的原告之一武振東,堅持要求解除與被告中國電信之間的合同,要求法院判令被告退還磁卡面值總計3000元。另4位原告的訴訟請求基本一致,只是訴訟標的不等,分別為900元、100元、300元、580元。
現任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市場部副經理的武振東說,我因經常出差,纔在1997年至1998年間,分別購買了中國郵電電信總局發行的圖案為『黃山日出』、面值30元的和圖案為生肖兔、面值50元的電話磁卡70餘張,後用了10張。但近兩年來,再去原來經常打磁卡電話的地方時纔發現,以前的磁卡電話不知不覺中都被拆除了,換成了IC卡或投幣電話。
武振東認為,用戶購買磁卡後,磁卡上的服務合同開始生效,應受法律保護。但被告沒有依約提供相應的電信服務,擅自大批量拆卸、改裝磁卡電話,使原告的權利無法實現,因此被告應承擔違反合同的責任。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負責立案的法官說,當天受理了首批5起案件,以後還會有其他原告陸續起訴,法院將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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