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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雲南官房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在省消協的見證下,承諾對一客戶投訴有質量問題的VOLVOS80轎車進行退換,並於8月18日簽訂了全國第一份進口汽車退換協議。
8月15日,本報報道了雲南中雲紙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雲紙業)向雲南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投訴VOLVOS80事件。但經銷商官房汽貿起先拒絕其退賠要求,雙方陷入僵局,准備訴諸法律。
8月16日傍晚,投訴方興奮地告訴筆者:官房汽貿同意換車。
8月17日上午10時,在省消協負責人的見證下,官房汽貿承諾用VOLVOS80T62.8排量的新車和被投訴車輛對換,並確定8月18日簽訂退換協議,將新車交付中雲紙業。
投訴方中雲紙業對結果表示滿意,其曾經對沃爾沃品牌的質疑和不滿情緒,因經銷商的退換行動有所緩解。
然而,沃爾沃中國區代理僅用傳真件向官房汽貿肯定『可以換車』,但對代理商與經銷商具體的責任分擔沒有說明,並對問題車輛有質量問題的說法不能接受。關系到一輛進口汽車的一系列相關費用(大約30萬元左右)的承擔問題,官房汽貿表示心中沒底。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問題車輛與去年沃爾沃公司在中國市場召回的261輛1999年、2000年生產的VOLVOS80屬於同一型號,不知這是否巧合;經銷商在此次事件中所承認的維修經驗不足的問題依然存在;消費者若想沿用原牌照,需要5個證明———銷售商換車證明、廠家證明、新車的合格證與發票、新舊車同型號證明、舊車存在質量問題證明,但是,沃爾沃公司不承認『質量問題』的態度依然強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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