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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和信息產業部聯合下發通知規定,從7月1日起,市話初裝費、農村電話初裝費、移動電話入網費和附加在電話上征收的其他政府性基金項目將全部取消。據估計,此舉僅一年即可減輕社會負擔200億元人民幣。
去年信息產業部官員說電信資費政策調整是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前些時候報紙又有報道,信息產業部官員稱電信政策『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而今,取消初裝費和入網費給消費者帶來的實惠是顯而易見的,那麼電信部門是否更有理由說此舉『體現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呢?
中國電信現在是一家特大型國有企業,其主管部門是信息產業部。改革開放以前,中國普遍政企不分,電信不但不是自主經營的企業,而且還與郵政合稱『人民郵電』,都是高度壟斷性的公共行業。有一個人們耳熟能詳的句式叫『人民××人民辦』,表明在許多人心目中,電信、郵政、銀行、鐵路、自來水、煤炭……等等,都是在人民政府直接經營管理下的『人民行業』。
現在搞市場經濟,除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少數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支柱產業以及少數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骨乾企業應當繼續由政府管制之外,其他行業和企業都應該脫離政府的懷抱,自己跑到市場上去找飯吃。電信業正是這樣一個正在走向市場、但又尚未完全從政府那裡『斷奶』的行業。
由『人民政府』而『人民行業』而『代表人民利益』,從語言慣性的角度看,這種推理應該是不成問題的,但語言的邏輯不等於歷史的邏輯。『人民政府』在概念上是成立的,但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包括從形式到實質都堪稱最民主的民選政府,都不能拍著胸脯說自己沒有相對獨立的利益追求,不能說自己和人民群眾亦即納稅人的利益絕對等同。中國也不例外,否則人民群眾也用不著選舉出人民代表大會對政府進行監督,更用不著出臺一部《行政訴訟法》來幫助老百姓和政府打官司。
政府利益與人民利益的關系尚且如此,遑論中國電信作為一家企業,有著追求利潤的天然衝動,它的利益怎麼可能與廣大人民群眾亦即它的消費者的利益高度一致呢?更何況,中國電信目前只有兩億多用戶,在廣大人民群眾中不過佔了五分之一的比例,就算真的能代表這兩億多用戶的利益,也不能說『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啊!
中國改革開放最重要的思想成果之一是實事求是,其中就包括正視因社會變遷導致的社會利益分化、利益群體多元化等客觀現實,而不再是像以前那樣,以一個大而化之、籠而統之的『人民××』把原本復雜多樣的利益關系簡單化。
中國電信做了應該做的事情,但離真正走向市場,還有很長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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