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4年7月1日起,中國保監會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今年4月份,第一款“保險版”以房養老產品推出。然而截至目前,僅有十餘戶居民願意成爲“吃螃蟹”的人。
以房養老爲何叫好不叫座?“保險版”“銀行版”以房養老業務遇冷背後凸顯怎樣的養老困局?
不同產品同爲遇冷,反映出人們對制度設計、操作標準方面的顧慮。
——上漲收益怎麼算“誰說了算”。“房子被拿走,保險公司或銀行就會佔據話語主動權。而一線城市房子漲價潛力較大,將來老人在分享房屋上漲收益時很容易‘被縮水’。”一些諮詢者擔憂。
——相關機構業務不銜接。目前,這項涉及保險、銀行、房產評估第三方機構的業務並未實現“無縫對接”。記者採訪瞭解到,許多房產評估、中介機構並未涉足這項業務,“沒有統一標準,容易產生糾紛。”
——70年產權門檻。如果70年產權到期後,抵押房屋要有償續期,那麼續期費用將是一個巨大的未知風險。如果再發生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根據“房隨地走”的原則,那麼雙方當事人都會受到很大損失。
——養老設施與服務缺乏。民政部的數據顯示,我國城鄉養老機構養老牀位365萬張,平均每50個老人不到一張牀。養老從業人員更是不足百萬。賣掉房子“前不着村後不着店”人們不願意“冒險”。
“可先從失獨和丁克家庭做起。”中房集團理事長孟曉蘇說。
專家指出,從失獨和丁克家庭做起的定位確立之後,就要逐步解決以房養老產品面臨的制度設計問題。一些發達國家以房養老業務的推廣是基於其完善的金融貸款、擔保機構、資產評估等機構,以及完善的個人信用。在這些方面,國內還有一定差距。
然而,深層次來看,以房養老從備受關注再到遇冷,其背後折射出的是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主幹出現缺失。
雖然57歲的年紀尚未進入老年,但對失獨母親孫慧芬來說,養老是切實的難題。“我們希望政府提供更方便多樣的養老服務,並給予失獨家庭更多精神關懷,金錢倒不是最重要的。”
“我國目前養老保障有‘三個支柱’,分別建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制度,以及個人自願購買的商業養老保險。”華中師範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院長鄧宏乾說,“以房養老作爲養老服務的一項有益補充,並不能完全替代養老機構、養老保險等主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