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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廣州海關獲悉:以政府採購形式支付查驗服務費用7月8日起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正式率先試點實施。據悉,該舉措系全國首創,將有利於廣東自貿區南沙片區發揮集聚效應,對推動南沙國際航運物流貿易中心建設,促進通關貿易便利化具有重大意義。
通常情況下,海關在實施查驗過程中,監管場所經營單位需要對涉及查驗的貨櫃從堆場移至查驗場地、拖運集裝箱至地磅位置實施過磅作業、對集裝箱進行掏箱(裝卸)等作業。上述作業是碼頭爲進出口企業提供的一種服務,因而進出口企業需要向口岸經營單位支付相應費用。
此次在廣州海關隸屬南沙海關轄區所有進出口口岸推行政府購買查驗服務費用試點,意味着對查驗沒有問題的企業吊裝、移位、倉儲等費用,將由政府財政負擔,這將爲在南沙進出口的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紅利。
值得關注的是,並非所有進出口貨物的查驗服務費用均能享受政府購買的紅利。對於經海關查驗發現問題的進出口貨物,其涉及的查驗服務費用不屬於政府採購範圍,仍然由企業自行承擔。此舉充分體現了“守法便利、違法懲戒”的原則,確保絕大部分守法經營的進出口企業最大程度享受相關便利。
下一步,政府採購查驗服務費用還將繼續優化完善具體運作,疊加海關支持自貿區建設發展的制度創新,有利於全面釋放政策紅利,降低企業經營成本,進一步發揮南沙港對泛珠三角地區腹地的物流輻射帶動力,吸引國際航線掛靠,打造自貿試驗區環境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