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有業內專家指出,爲了償還地方政府今年到期的全部債務,不排除財政部還會下達第三期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額度,這樣將在更大程度上緩解地方債務的償還壓力,從而防範和化解地方財政風險。
由於地方政府債券由省級政府納入預算、統籌統還,其信用明顯高於融資平臺公司貸款,特別是低層級融資平臺公司的貸款。因此,銀行承銷的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地方平臺貸款之後,銀行的經營風險明顯得以降低。
本報記者卓尚進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日前下達了第二批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額度1萬億元。加上3月份下達的第一批1萬億元額度,今年的置換債券額度已達到兩萬億元。業內專家分析認爲,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工作的開展及相關辦法的完善,將有效化解我國財政金融風險,併爲穩增長和調結構提供動力。
化解財政風險
據審計署公佈的數據,截至2013年6月30日,在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存量債務中,2015年到期需要償還18578億元。現在,今年兩批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額度已達兩萬億元,顯然已全部覆蓋上述需要償還的債務金額。
有人提出,從2013年6月30日之後到2014年12月底,地方政府又增加了新的債務規模,而且其中有新增的部分需要在2015年到期償還,因此財政部下達的這2萬億元額度還不足以覆蓋今年應當全部償還的債務。這也是國際上有一些機構據此放大我國財政金融風險甚至看空我國的一個理由。
中金公司在一份研究報告中對今年應當償還的地方債務總額作過分析預測,認爲這一總額將達到2.9萬億元。報告指出,考慮到2013年至2014年地方政府新發行的債務約有8.2萬億元,其中約有10%於2015年到期,加上逾期債務因素,地方政府今年需要償還2.9萬億元債務,2016年和2017年到期債務分別約爲2.2萬億元和1.8萬億元。
有業內專家指出,爲了償還地方政府今年到期的全部債務,不排除財政部還會下達第三期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額度,這樣將在更大程度上緩解地方債務的償還壓力,從而防範和化解地方財政風險。不過,這需要在前兩批置換工作取得明顯進展或接近完成時再下達新的置換額度。
事實上,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3月召開的博鰲論壇上表示過,“可能會進行更多的債務置換”。而6月1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了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措施,提出了將尚未使用的地方政府債務存量資金納入預算管理、與新增債務資金統籌使用等具體措施,這無疑有助於加快償還地方政府近期到期債務。總之,我國政府有各種辦法緩解地方政府償債壓力,將潛在的財政風險化解掉。我國不可能出現區域性或系統性財政風險。
化解金融風險
據測算,每發行1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可爲地方每年節省利息支出500億元左右。那麼,今年兩批額度爲兩萬億元的債券發行完畢,將爲地方大約每年節省1000億元的利息支出。其實,此項工作的開展,不僅有助於化解我國財政風險,而且有助於化解我國金融風險。
按照現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辦法,置換債券可採取公開發行和定向承銷兩種方式。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置換債券,將由地方財政部門與銀行等特定債權人按照市場化原則協商,進行定向承銷。銀行購買置換債券,可以將過去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置換成地方債券,增強銀行信貸資產的流動性,降低金融風險。
業內人士知道,在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之後,由於“四萬億”刺激計劃導致的銀行“受命”發放的地方融資平臺鉅額貸款,目前正值還貸高峯期,但受到地方政府及融資平臺還款能力限制,其信貸風險正在快速上升。
有專家分析認爲,由於地方政府債券由省級政府納入預算、統籌統還,其信用明顯高於融資平臺公司貸款,特別是低層級融資平臺公司的貸款。因此,銀行承銷的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地方平臺貸款之後,銀行的經營風險明顯得以降低。
財稅專家從稅收方面分析說,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銀行平臺貸款對應的利潤需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從資本佔用看,融資平臺貸款的風險權重是100%,而地方政府債券的風險權重是20%,投資地方政府債券可以大幅度節約銀行資本佔用。另外,地方債券是標準化的資產,在市場上可以交易、轉讓,還可用於質押等,這有利於盤活銀行信貸資產,增加銀行可貸資金,產生更多經營收益。
由此可見,隨着銀行批量購買置換債券,相當於將當前高利率的貸款置換成延後還本付息的低利率債券,雖然當前利息收入有所減少,但是延後一定時期所獲得的利息收入並不見得減少,而且通過地方債券的轉讓或質押等方式還可獲得一定的收益,同時大大增加銀行信貸資產的流動性、降低銀行經營風險。因此,總體上這是一種“划算交易”。
促進穩增長和調結構
“用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辦法,實質上是財政與金融部門聯手開展的一項金融創新,是財政手段與金融手段的協調運用。”此間一位金融專家這樣表示。
債券置換存量債務,已經由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等政府管理部門在頂層政策上設計好並達成一致,由財政部指導地方財政部門主導實施,但是必須有商業銀行等特定債權人予以配合和協調行動,幾方按照市場化原則達成協議,如此才能完成置換過程,達到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銀行機構等多方共贏格局。
在當前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地方財政收入增速持續放緩的形勢下,發行地方債券置換存量債務,有利於保障在建項目融資和資金鍊不斷裂,騰出部分資金支持重點項目建設,既促進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又有利於化解財政金融風險。
對於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約15萬億元(至2014年底)及其潛在的財政金融風險,我國政府和金融部門通過分批、擴大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這項“金融創新”及相關的完善辦法,大約在今後幾年內將完全化解其中的風險。舉一反三,相信通過各種頂層政策設計和金融創新辦法,我們還可化解潛在的房地產市場風險、產能過剩風險和影子銀行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