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延續生命關愛,快速兌現四十五萬元賠款
一、案情回放
2014年1月10日,天津市某服務公司爲員工紹某(男,46歲)投保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簡稱“富德生命人壽)的《生命永惠團體每年續保定期壽險》,保險期滿日爲2015年1月9日,保費310元,保額爲45萬元。天有不測風雲,紹某於2014年5月1日在家中突感心臟不適,於發病20分鐘後不幸身故,經120診斷爲“猝死”。
2014年12月24日,被保險人的妻子王女士向富德生命人壽提出身故保險金的理賠申請。公司接到報案信息後第一時間聯繫家屬並告知申請理賠所需要的資料。考慮到被保險人家屬是普通工薪階層,妻子王女士身患尿毒症重病,孩子未成年,家庭面對巨大的生活壓力。富德生命人壽成立專案組並開通理賠綠色通道,專程至客戶家中辦理理賠手續。在前期已進行充分賠付調查的基礎上,公司於接收客戶理賠申請的當日完成賠付決定,總計給付身故保險金45萬元。
保險雖然不能阻止意外或疾病的發生,但通過保險金兌現承諾,爲痛苦的家庭雪中送炭,給予繼續好好生活下去的安慰和希望。富德生命人壽秉承“內誠於心,外信於行”的服務理念,注重爲客戶提供切切實實的售後保障,將關愛生命的理念注入每位客戶的心底,給每位遭受不幸的客戶送去最真摯的慰問與最切實際的關懷。
二、案件特色
(一)保險產品設計合理,突顯團體保險優勢
本案中因保險公司全面考慮到投保單位的需求,爲其量身設計包含疾病、意外身故、意外傷殘、意外醫療的保險產品,雖然員工在非工作期間出險,也可以獲得一筆賠償金體現企業對員工的關愛。
(二)團體保險高保障低保費,分擔企業財務風險
團體保險相對於個人投保來說,呈現出保費低,保障高,投保流程簡單,分擔員工發生意外或疾病時產生的醫療、傷殘、死亡撫卹金等費用,轉移企業財務風險等特點。從成功企業的經驗和發達國家保險的發展潮流看,團體保險不僅在僱員的醫療、養老等方面起到了“穩定器”的作用,同時還具有社會管理功能,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前期調查及時,提升理賠時效
在接到客戶報案時,對於高保額案件富德生命人壽會立即成立理賠工作小組開展前期調查取證工作,並及時聯繫客戶幫助其準備索賠資料,通過工作前置,縮短了後續操作時效,同時配合綠色通道,實現高額案件當日結案,履行公司對企業和客戶的承諾,彰顯公司“誠實守信、專業高效”的服務理念。
三、案件點評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壽險是一個關乎“愛”的行業,保險理賠是一項持久且需要耐力的工作。理賠工作是一種品德,是一種感恩,是一種溫暖。保險行業是一個高尚的行業,我們可能不是錦上添花,但一定是雪中送炭。富德生命人壽用心承諾,用愛負責,爲客戶着想,爲家庭護航,優化理賠業務流程,爲客戶提供優質服務,用理賠承諾慰藉哀痛,讓客戶在困難時節感受到富德生命人壽的關愛和社會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