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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外專局出臺留學人員來津創業房租補貼申領辦法,進一步激發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熱情,在全社會營造大衆創業、萬衆創新的良好氛圍。
辦法規定,回國時間不超過5年,在天津市各區縣租用經營場地創辦企業,或在市、區兩級認定的留學人員創業園、專業孵化器內註冊企業,且本人爲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企業運營良好的,可以申領創業房租補貼。房租補貼依據創業者和招用人員數量,按照每人1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天補貼1元、最多不超過60平方米的標準計算,最長補貼24個月。
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可持《天津市留學人員創辦企業房租補貼申請表》、《天津市留學人員創辦企業員工花名冊》、留學人員身份證(護照)複印件、留學回國證明或學歷學位認證書複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用人單位與從業人員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複印件、經營場地證明、租房協議複印件等有關材料,向企業生產(經營)所在地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提出上一季度房租補貼的申請,辦理申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