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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了去年多輪測試,“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的中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以下簡稱“償二代”),終於揭開面紗。昨天,保監會發布消息稱,“償二代”主幹技術標準共17項監管規則經保監會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將於近期正式發佈。
筆者瞭解到,目前運行的“償一代”的監管標準已經無法滿足現代保險業的發展需求,另一方面,“償一代”不能全面反映風險、風險敏感性低、注重資本要求而非風險管理能力。
爲此,2012年3月,保監會正式啓動“償二代”的研究建設。相比之下,“償二代”採取三支柱的整體框架,第一支柱是以資本爲核心的定量要求,第二支柱是以風險管理爲核心的定性要求,第三支柱是信息披露的要求。
新標準歸根結底是對於保險公司風險能力的監控,保險公司的重要競爭優勢就是風險管理能力。時代在進步,這對監管也提出了更具體化的要求,最直觀的改變即在新標準下,保險公司之間的優劣將變得一目瞭然。
另外,“償二代”的實施還將起到釋放資本的作用,其中,財產險釋放500億資本,壽險釋放5000億資本,加在一起有5500億的資本釋放。
事實上,經過30多年的改革、創新與發展,無論從保費規模、資產總量、市場體系、服務領域和監管體系等方面來看,保險業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但在保險業高速發展的同時,也積累了一些深層次的矛盾。當一個行業的發展進入了瓶頸期,也意味着改革的腳步將加快,必須通過進一步的市場化改革,來解決行業競爭力不強、產品同質化嚴重、投資收益率不高等問題。
筆者認爲,完善的監管制度是促進保險公司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由於險企資本金要求與業務結構相關度較高,“償二代”的精細化管理將使險企再次思考及調整其業務結構,此外,“償二代”還嘗試利用政策和經濟雙槓杆激勵公司提高風控能力,因此,可以預見的是,“償二代”將有望進一步督促險企提高風控能力,同時,也會加快險企間差異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