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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強制實名制購票乘車後遺失車票的消費者另行購票”,浙江省消保委2014年12月30日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提交訴狀,請求判令上海鐵路局立即停止該行爲,並獲得中國消費者協會支持。但目前已超過7天受理期限,上海鐵路運輸法院至今未出具是否受理的答覆。
根據新《消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侵害衆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浙江省消保委狀告上海鐵路局,也是目前國內由消費者組織提起的第一例消費維權公益訴訟。
丟了車票就要重新買
10日,在中消協官方網站的“消協觀點”欄目上,增加了一篇新文章,標題爲“中消協支持浙江省消保委提起消費維權公益訴訟”,而在浙江省消保委主辦的“浙江消費維權網”,記者也發現了同樣的文章。文章中表述,“中消協支持浙江消保委履行法定職責,依法就損害衆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提起公益訴訟”。並將浙江省消保委此舉認定爲,“探索運用公益訴訟這一維權方式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記者向相關部門進行了求證,確認浙江省消保委狀告鐵老大的說法屬實。由於陸續接到多位消費者的投訴,內容均涉及消費者實名購火車票乘車後不慎遺失車票,但車站方面強迫消費者補票,經過大量的調查和法律諮詢,浙江省消保委認爲鐵路部門的這項規定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於是在2014年12月30日,正式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遞交了消費維權民事公益訴訟起訴狀,請求法院判令上海鐵路局立即停止“強制實名制購票乘車後遺失車票的消費者另行購票”的行爲。
上海鐵路局暫無迴應
10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繫上了上海鐵路局宣傳部門的相關負責人,提及此事,他告訴記者正在哈爾濱出差,匆匆掛斷了電話。隨後,記者又致電上海鐵路局官方客服12306,工號爲1019的客服人員在“請示”後給出了回覆,他們並不知道“被起訴”一事,所以無法迴應。因爲被告是上海鐵路局,所以浙江省消保委的起訴狀是交給了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截至10日記者發稿時,浙江省消保委尚未收到法院立案的通知。
浙江贊程律師事務所主任程學林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浙江海浩律師事務所趙公明律師認爲鐵路部門的規定不對等,有霸王規定之嫌。“旅客和鐵路部門是一個運輸合同關係,而鐵路制定的規定是合同的內容,按照合同法,合同內容應該照顧雙方利益,而不是隻考慮降低自身的風險。”
相關12306掛失補辦規定
①上車前票丟了,得先掛失再補票,到站退票。至少提前20分鐘,到車站窗口辦理掛失補辦手續。經確認無誤後,按原車票信息重新購買。到站後24小時內,憑相關證明至退票窗口辦理新車票退票手續,按規定覈收補票手續費。
②乘車後丟票只能另行購票。
③補票後原票找回的可退票。旅客補票後又找到原票時,在乘車站可辦理退票手續;在列車上,應主動向列車長聲明,獲得相關憑證,但要收退票費。而旅客在到站出站後再提出的,不予退票。
④上車後丟身份證須重買票。網絡訂票,直接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檢票乘車的,列車上因身份證丟失、無法確認車票信息的,也應先行補票。旅客補票後,又找到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旅客持相關證明到下車站退票窗口退還後補車票。
⑤車票損壞無信息,不可退改簽。如票面信息無法讀取,雖可根據乘客身份電腦查詢信息,但不能確定乘客所持車票是否爲原票。據《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