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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自2014年3月1日實施,到今年1月10日,上一年度的限行措施正式結束。1月7日,《天津市公安局關於繼續實施機動車尾號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發佈,《通告》要求本市2015年1月11日至2016年4月9日繼續實施機動車尾號限行管理措施。
即將於1月11日實施的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與上一年度的限行措施相同,天津及外埠牌照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繼續實施按車牌尾號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分爲5組,每天7:00至19:00限行一組,定期輪換限行日。
此外,爲方便羣衆出行,公安交管部門將繼續爲擁有同組和相同限制尾號的單位和個人、家庭機動車變更號牌,並對持有自動擋準駕車型且下肢殘疾的駕駛人發放專用通行證。同時,已申領2014年度殘疾人(下肢殘疾)專用通行證,且申請人及代步車輛未變更的,申請人可帶齊初次申領的相關證件及2014年度專用通行證舊證,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通行證管理辦公室(和平區湖北路10號增1號)直接換領,不必再次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