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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大政策扶持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積極引導常用低價藥品生產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提高供應保障能力,加快通過新版GMP認證。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對批准數量不足的臨牀急需的仿製藥註冊申請予以優先審評。衛生計生和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採取措施,鼓勵各級醫療機構提高常用低價藥品使用量,並將使用情況納入績效考覈內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應當加快推進醫保付費方式改革,調動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主動節約成本、優先使用低價藥品的積極性。
六、開展短缺藥品動態監測
各級衛生計生部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等部門,整合現有資源,加快推進藥品供應保障信息化建設,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爲支撐,進一步拓展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功能,建立常用低價藥品從生產、流通、庫存到使用全過程實時更新、動態監測和分析的藥品生產供應信息系統,重點監測易短缺藥品原料和製劑生產供應情況,及時分析研判藥品供應保障形勢,做好供需銜接。各省(區、市)衛生計生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短缺藥品信息報告制度,完善低價藥品短缺預警機制,確保信息共享,互聯互通。國家衛生計生委協調相關部門對不能保證臨牀需求的藥品及時組織生產、保障供應。
七、加強綜合監管
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強化低價藥品採購、配送、使用和支付監管,嚴格執行誠信記錄和市場清退制度,確保配送及時,合理使用。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價格行爲監管,做好低價藥品生產成本及實際購銷價格監測工作,對違法違規企業、醫療機構加大懲處力度。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對低價藥品進行全品種電子監管,保證用藥安全。其他相關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對低價藥品生產流通、醫保支付等環節的監督管理。
八、做好社會宣傳
做好常用低價藥品供應保障工作,關係廣大人民羣衆切身利益,必須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做好常用低價藥品供應保障工作的重要意義和主要政策措施,積極迴應社會關切,取得社會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努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