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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11月28日成立後,相關專家透露,《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很快就要公布,或將於明年3月1日起實施。業內人士分析,不動產登記可以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不動產物權,不會引起樓市波動。
不允許隨便查詢
根據國土部的不動產登記4年規劃,今年開始力爭1年左右基本完成各級職責整合和基礎制度建設;2年左右逐步銜接過渡,統一規范實施;3年左右全面建立並完善各項制度;4年左右建立有效運行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業內人士分析,2017年可實現信息共享,依法公開查詢。
參與條例起草制定工作的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嘯透露,《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對查詢做出規定,民事主體去登記機構查詢要說明目的。『按照《物權法》規定,必須是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纔可以,不允許隨便查詢。』
維護當事人物權
業內專家普遍認為,不動產登記不會引起樓市波動。『影響房價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市場供求關系,國內住房買賣行為一直都在住建部門實行登記備案,新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只是在信息系統方面的整合,不涉及房地產市場整體供求,即使登記引起少數「吐房」現象,也不會撼動當前市場的基本面。』
在住建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顧雲昌看來,不動產登記的主要目的有兩個:首先,對全國不動產的數量、類別、分布及產權狀況等『摸清家底』,建立基礎數據,可以大幅提高房地產及其他宏觀政策的科學性和針對性;其次,這一政策的出臺也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權利人的利益,如果遇到爭議,民眾能夠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來確定權利和保護權利。
對於老百姓而言,以前由不同的部門管理和登記,導致不同不動產之間的權屬界線不清、權利歸屬不明,引發眾多矛盾和糾紛。統一登記後,可以更好地理清當事人之間的不動產權利界限,減少權屬糾紛,提高登記的准確性和權威性,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不動產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