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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天津市發展改革委獲悉,繼今年9月1日本市公有住房租金標準上調後,2015年1月1日起,本市公有非住宅房屋租金也將上調。
具體來說,財政撥款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租金標準,由平均每月每建築平方米2.26元調整爲3.39元;工商業用房租金標準由平均每月每建築平方米4.68元調整爲8.89元;金融業用房租金標準由平均每月每建築平方米9.75元調整爲10.73元。調整後的增租部分資金將全部用於房屋修繕,確保房屋安全正常使用。而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做好價格監督檢查,對價格違法行爲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