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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信部21日稱,按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羣)申報計劃,2013年至2015年39個推廣應用城市(羣)將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33.6萬輛。而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底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僅3.86萬輛。長春、哈爾濱、晉城、蘭州、聊城、海口等6城市完成進度爲0。
工信部稱,根據各地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案申報情況,共39個城市(羣)88個城市列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羣)。按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羣)申報計劃,2013年至2015年39個推廣應用城市(羣)將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33.6萬輛。
從各城市推廣情況看,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底,39個推廣應用城市(羣)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3.86萬輛,其中2014年1至9月推廣2.05萬輛。推廣計劃完成最好的城市爲合肥,完成進度72%,完成進度爲0的城市達到6個,分別爲:長春、哈爾濱、晉城、蘭州、聊城、海口。
此外,截至2014年10月底,有30個城市(羣)65個城市出臺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