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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在中國歷史上,有一個制度實施了兩千多年,那就是由官府壟斷經營食鹽買賣,叫做食鹽專賣。這個制度最早是由春秋時期齊國宰相管仲提出來的,到了戰國時期,秦國的商鞅變法也實行鹽鐵專賣。從那個時候開始,食鹽專營就成爲中國曆代沿襲的制度,直到今天,終於要發生顛覆性的變化了。
工信部昨天確認,有關部門正加緊研究制定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總方向是取消食鹽專營,讓涉鹽企業真正實現自主經營、公平競爭。鹽業改革會怎麼改?鹽業專營的主體對這件事又怎們看?《天下公司》聯繫採訪中國鹽業總公司,但對方卻不願表態:
鹽業總公司:這個也不是我們管的,我們也是下面的人,具體的東西我們不清楚。要是需要採訪,你發個採訪函,回頭我給領導遞上去。
記者:行,您給我個郵箱,我給您發採訪函過去。
鹽業總公司:回頭我們再聊好吧!現在有點急事。
爲什麼食鹽專賣制度在中國會持續這麼長時間,現在爲什麼又改變呢?這一切還要從頭說起。因爲食鹽是人類生活必需品,而在古代,食鹽又相對稀缺,因此專賣制度成爲政府控制財源的絕佳方式。西漢漢武帝時期,正是食鹽專賣,解決了和匈奴的長期戰爭,政府財政緊張的問題。因此,這種制度也曾經在世界各地都十分盛行,例如:古羅馬、古印度。
爲了實施食鹽專賣,古代往往會頒佈極爲嚴格的鹽法,比如中國五代時期,販私鹽一斤一兩就可以判死刑。因此,許多私鹽販子往往也都是亡命之徒,例如唐代末期從橫天下的流寇——黃巢、王仙芝就都是私鹽販子。
新中國建立之後,爲了平衡鹽價和保證加碘質量,國家仍然實行鹽業專賣,不過,食鹽專賣對於國家的財政否認意義已經越來越小。1950年,鹽稅在佔國家稅收的比重爲5.4%,到了2006年,這個比例已經降到0.04%。
如今,中國鹽業總公司因此掌握着全國食鹽年度生產計劃,食鹽定點生產鹽礦每年生產多少食鹽、調配到哪些省份,都需要中鹽的指令。中鹽從鹽礦購買食鹽,然後再銷售給地方鹽業公司,經過這一次轉手,食鹽的價格就從出廠的每噸500元變成到消費者手裏的每噸3000元。
除了暴利驚人,不久前發生的跨區買鹽事件,還讓大家發現鹽業專賣制度還有如此霸道的規矩,改革鹽業專賣的呼聲日益高漲。中國鹽業總公司副總經理王巖說,爲了保證老百姓食品安全,有必要繼續保留食鹽專賣。
王巖:有的人說,我們是行業壟斷,我覺得這話總說法不妥。在我們每個地每個縣、每個鄉鎮,我們都發現有私鹽在衝擊市場,這是不爭的事實。爲了保證鹽的質量,每個地方都出臺了食鹽的法規,是爲了保證老百姓的食品安全。
但是,原國家經貿委經濟運行局副局長陳衛國說,鹽業專賣已經不能適應當前的形勢:
陳國衛:我們國家歷史上就實行食鹽專營,是爲了公佈國家機器,保證國家稅收,採取的一種措施。上個世紀90年代搞的食鹽專營,是因爲我們國家向世界衛生組織做出承諾,要消除碘缺乏病,所以國務院做出了一個食鹽專營辦法,食鹽專營的問題在於,它用計劃的手段來管一個商品,因此非常不適應全國的形勢。
陳衛國還認爲,鹽業改革要儘快進行,越快越好:
陳國衛:鹽業改革肯定需要,當然取消鹽業專營可能需要時間,但在我們來開,這個改革進行的越快越好。
如果鹽業專賣制度一定要改革,那麼又該怎麼改呢?有人提出,應該把全國的鹽業公司進行重組,形成幾家大的集團,由這些國有控股的大型集團互相競爭。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風田建議,鹽業改革可以向電信業取經,在全國分幾個大區,把中鹽總公司下屬的公司徹底獨立出來;下一步是逐步允許食鹽生產廠家等企業進入流通領域,形成競爭。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再進行全面開放。
另外,食鹽作爲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在市場放開之後,如何加強市場監管?食鹽的質量和安全又如何保障呢?對此國家發改委的陳偉表示,這個問題並不需要特別擔心:
陳偉:整個行業內的大企業、骨幹企業也形成了,然後我們的監管體系建設,包括法制建設也在加速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