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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今年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半年,這部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市民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權益。近日,記者在走訪調查中發現,在網購大行其道的時代,這份有着法律保護的“後悔權”實行起來卻沒那麼容易。
新消法被電商誤讀
對於只需輕點幾下鍵盤便可快捷購物的網絡時代,如何保證買到貨真價實的產品也成了監管漏洞區域,市民趙先生剛學會網購不久便從網上購買衣物,然而這次購物讓他徹底對網購失去了信心,“很多地方都露線了,而且裁剪的也一邊長一邊短,根本都沒辦法湊合穿。”趙先生說,在申請退貨之後,賣家聲稱屬於促銷產品,需要趙先生承擔來回郵費,隨後趙先生在家人指點下與網購平臺客服進行投訴,直至如今仍未收到退款。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與趙先生相同情況的網購人士大有人在,市民王先生從網上購買的一部電視,然而在收到東西后發現,屏幕邊框嚴重變形,爲了申訴換貨的王先生只能自己支付來回郵費多達500元。
就此情況,新區工商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很多電商誤讀了“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的規定,當產品出現問題及宣傳與實物不相符的情況下,把責任推卸給消費者,甚至把運費等附加費用推卸到消費者身上,不少消費者因此花錢卻沒買到任何東西。
投訴無門維權困難
記者走訪調查新區20位經常網購的市民發現,20人當中均遇到過購買產品與描述不符及不滿意的情況,其中超過5人退款時間達兩個月,10人超過20天。“買個東西真是費心費力,現在少於100塊錢的東西都能湊合着用就不進行退款,不然來回郵費都比物品價值高。”市民鄭先生對於退換貨有着自己的一套方法,然而當問到是否與消協等部門進行投訴時,多數人表示維權困難。
“賣家顯示的地點在廣東,但是產品卻從河南運過來的,想退貨都找不到人,網上公佈的聯繫方式全部無人接聽或已停機。”遇到維權困難的市民周先生跟記者說到,調查中記者發現,電商除了人爲增加退貨難度,不少電商把所在地等方面信息進行了隱藏,不少網絡商品經營者除了在購物網站上標註網絡經營者名稱和旺旺號,沒有留其他任何信息,讓消費者陷入投訴無門的困境。
網購維權體系亟待健全
記者瞭解到,今年前三個季度,新區工商系統共受理消費者關於網購投訴呈上升趨勢。工商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網購維權確實難,除一些商家惡意刁難之外,網絡購物維權還存在跨度大、地域廣、維權成本高等問題,目前全國工商管理系統均是分地區管理,“比如說在天津從網上購買來自深圳的東西,那就需要消費者先覈實店鋪地址是否確認在深圳,而後與深圳工商監管部門進行審覈,可能會拖很長時間纔能有效果。”工商局工作人員跟記者表述。
不少網絡方面專家表示,網絡購物維權急需打通地域間取證困難的限制;同時,電商要做到誠信經營,提高自律行爲,爲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而努力,將“7天無理由退貨”規定在經營活動中予以認真落實。相關監管部門也將建立健全電商企業信息制度和電商企業誠信制度(包括披露制度和誠信黑名單),暢通第三方監督、維權平臺,保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