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標將童裝使用範圍從2歲擴至3歲
◎童裝市場仍存標識不清等五大亂象
◎H&M、優衣庫、沃爾瑪等均涉嫌違規
近期以來,兒童服裝問題頻出,多個地方工商部門對兒童服裝抽檢發現,很大一部分的被抽檢童裝不合格,部分地區兒童服裝不合格率甚至超過七成。
記者近日走訪市場發現,童裝市場確實存在不少問題,除了消費者無法通過肉眼直接判斷的甲醛超標、PH值超標等問題外,就連最基本的產品標識都存在諸多問題,以致消費者在購買時感到無所適從。以嬰幼兒服裝爲例,記者調查發現,儘管紡織品新國標已出臺兩年,童裝市場仍不規範,甚至H&M、優衣庫等大牌企業紛紛“直接違規”。
□童裝標準
只有A級可供嬰幼兒穿
自2012年8月1日起,由國家紡織製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起草的修改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GB18401-2010)全面強制實施。與2003年公佈的舊版標準相比,新國標中“嬰幼兒服裝”的範圍擴大了。首先是“嬰幼兒服裝”適用的年齡範圍從2週歲擴大到3週歲,而適用的身高尺碼範圍則從原先的80釐米提高到100釐米。
另外,新的國標還規定,產品標識牌上應標註產品執行標準,並按GB18401要求標明產品執行的安全技術類別。也就是說,嬰幼兒服裝必須標註上“嬰幼兒用品”“A類”“GB18401-2010”等字樣,同時還要標註產品規格(即身高、胸圍、腰圍等信息)。對不符合新標準的紡織產品,將被實行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
國家紡織製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副主任郭文鬆向記者介紹,按照新國標,服裝可分爲A、B、C三個安全級別,明確只有A類產品可供嬰幼兒穿着;直接接觸皮膚的服裝應符合B類產品的技術要求,非直接接觸皮膚的服裝應符合C類產品技術要求。但後二者如果是嬰幼兒服裝的話,也必須達到A類產品的技術要求。
不同級別也意味着對一些有害物指標的限量完全不同,A級最嚴,如對甲醛的要求,A級的標準是≤20mg/公斤,而B類則是≤75mg/公斤,C類爲≤300mg/公斤。
□五大亂象
新標實施兩年仍存舊標
如今,紡織產品的新國標實施已有兩年多,市場情況到底怎樣?
在天意批發市場,記者發現這裏的童裝標識五花八門,其中竟然還有執行2003年舊版標準的。
一款咔咔樂園的產品,其安全技術類別標註:18401-2003,B類。但沒有任何標識能讓消費者判斷是適合什麼樣身高的孩子穿的。產地廣東的樂迪虎不僅標註顯示是2003年舊國標,甚至將標準中的“GB”直接標註成“CB”。
像這種仍然執行舊標的產品不僅批發市場有售,記者在一些街頭小店也發現不少。
另外,還有的童裝品牌或許認識到應該執行新的標準,就將童裝標識牌上的“GB18401-2003”中的“2003”直接用簽字筆塗改成“2010”。
標籤上找不到有效信息
相比一些產品尚且還標註了執行的是何種安全技術類別標準的服裝而言,還有很多童裝根本就沒有標註應該標註的信息。如金利吉爾的一款童裝,僅標註了“一等品”和價格等信息;還有一款毛衣標註了顏色,儘管尺寸顯示“100”,但是卻根本找不到“嬰幼兒用品”以及“A類”的標識。
對於這些產品,銷售人員則表示,這是外貿轉內銷的童裝,所以沒有標識,沒有品牌和生產廠家。
有意思的是,還有商家乾脆掛了模棱兩可的標籤,如淼星童裝系列:標籤上印着“GB18401A/B”,A、B兩類同時標註,消費者無所適從。記者詢問店員一件兩週歲孩子穿的上衣是否符合國標A類標準,店員含糊其辭迴應稱:“這都是純棉的,肯定沒有問題,放心穿吧。”
網售兒童服裝標準缺位
記者在淘寶網搜索“嬰幼兒服裝”共有約4.04萬件寶貝,一些品牌如戴維貝拉、天線寶寶、哈町等品牌,均有詳實的圖片資料及檢測報告顯示其符合“GB18401-2010A類”的標準。但仍有大批嬰幼兒童裝淘寶店家在宣傳頁面中並未明確標出符合新國標的證據,當記者諮詢客服其產品是否符合“GB18401-2010A類”標準時,其回答也含糊不清,聲稱“應該符合吧,我們的產品都是合格才賣的”。記者要求其拍攝標籤或標識牌,客服又稱其存貨的地方與客服所在的辦公地不在一處。
淘寶賣家時常打着“外貿進口”“韓國童裝”“面料純棉(95%及以上)”等招牌吸引買家,不過其不但無法出示符合新國標的證明,且在尺碼標註的方式上如“6碼”“7碼”,顯然與國標中要求的“身高/腰圍”標註方法不同。
記者翻看了不少評論,有買家留言稱,“說實話,真不像店家描述的那樣,收到的時候有點失望,做工其實就是正價幾十塊的質量,不放心裏面的棉,用消毒液泡了纔敢給寶貝穿。”
優衣庫等大品牌也違規
如果說批發市場、街邊小店、電商渠道出現不合格的嬰幼兒服裝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的話,那麼國際大牌直接違規則令人愕然。
在西單大悅城H&M店,記者發現,這裏銷售的一款型號爲90/56(身高/胸圍)的上衣,沒有“嬰幼兒用品”的字樣,同時標稱爲B類。
在新街口新華百貨優衣庫門店,記者發現一款上裝標註型號爲“80/48”的內衣也是直接標註爲“B”類,且標籤上關於執行標準是手寫的。
除了生產企業,在大型零售商沃爾瑪,記者發現其銷售的一款女嬰棉衣,型號標註是“100/50”,標籤標註是嬰幼兒用品,但是同款不同型號的產品標籤上原有的“A”類字樣被塗改液抹去,卻又找不到其他等級字樣。至於具體原因,工作人員則表示不清楚。
對於這些大牌企業生產銷售的嬰幼兒服裝產品,郭文鬆表示,就算標籤合格,也不必然意味着產品就合格。而這些大牌企業的標識都不合格,僅憑這一點就能斷定是不合格的商品了,至於其中各項有害物質是否超標,則需要專業檢測才能知曉。但無論結果怎樣,消費者看到這樣的產品是不能選擇的。
模糊嬰幼兒和大童界限
記者注意到,現實生活中還有一些2歲多嬰兒身高長得快而不得不選擇100公分以上的服裝的情況,但是100公分以上的童裝按國標規定可執行非A類安全指標,這就讓媽媽們擔心,產品中的危害物含量是否可能給尚是嬰幼兒的孩子帶來傷害。
一些精明的企業顯然沒放過這種商機。記者在H&M就發現,一款型號爲110/56的“兒童針織上衣”,其標註執行的安全技術標準爲B類,但是其又稱適合2-4歲的孩子。類似這樣標註的衣服很多,除了H&M外,ZARA等也有這樣的標註。
既然產品宣稱適用的人羣範圍包括了2歲-3歲之間的嬰幼兒,那麼其執行標準非A類是否違規?企業是否有鑽國標空子的嫌疑?
“從消費者的心理角度看,這樣理解是有一定道理,但是按照國標來說,商家如此標註也並未違法,因爲年齡段是商家額外標註的”,郭文鬆表示,國標解決的是普遍問題,總有一些特殊的人羣很難覆蓋到,消費者可以有針對選擇,檢測中心也發現,市場上有一些企業,其0-6歲嬰幼兒服裝全部執行A類標準,甚至也有一些成人服裝也如此。記者昨天在樂友孕童裝三元橋店發現,其包括內衣、外套、褲子、手套、襪子、帽子等0-6歲的產品確實都標註“A類”、“嬰幼兒產品”的字樣;店內銷售的一些孕婦裝執行的也是A類標準。
“企業執行高於國標的企業標準,這是企業自主自律行爲,肯定能增強市場競爭力”,郭文鬆同時也強調,但是企業承諾對原本可執行B類標準的100公分以上童裝執行A類標準,而若通過檢測其達到了B類卻未達到A類標準,那麼也是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