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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天津城市社區工作者已有近1.5萬人。爲了吸引更多高素質人才從事社區工作,本市正逐步提高社區工作者待遇標準。昨天,市民政局、財政局、人力社保局、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佈《關於調整社區工作者待遇標準的通知》:從今年10月1日起,本市將再次調整社區工作者待遇。調標後,社區工作者待遇標準將由人均2500元提高到3300元。
勞動報酬每月漲180元
天津市明確,在2013年至2015年,讓社區居委會成員生活補貼標準分別達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5%、85%、100%。確保其年收入不低於當地上一年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並享受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待遇。
此次標準調整的範圍爲享受政府生活補貼的專職從事社區黨務和社區服務管理的工作人員及社區物業管理專職人員、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勞動關係協調員和納入社區工作站管理的殘疾人專職委員。
社區工作者待遇由勞動報酬、崗位津貼和社會保險補貼三部分組成。其中,勞動報酬由每人每月1500元調整至1680元。
居委會主任工作津貼每月普調810元
社區工作者崗位津貼由工作津貼、職業資格津貼和績效補貼三部分組成。工作津貼按照社區工作者崗位職務和在社區連續工作的年限確定,在工作津貼調整中,考慮社區居委會主任引領社區的發展方向,承擔的職責和任務相對較重,因此將同一工齡段內的居委會主任與副主任之間的職務差距由每月150元調整爲300元,副主任與其他人員的差距由每月50元調整爲100元。同一崗位之間的工齡差距仍然保持每月80元不變。
考慮到崗位津貼主要體現社區工作者的勞動付出,因此工作津貼調整的幅度相對較大,社區居委會主任工作津貼每月普調810元,副主任工作津貼每月普調660元,其他人員工作津貼每月普調610元。
此外,綜合考慮各類人員待遇水平差距,在工作津貼中增加見習期一檔,每人每月820元。
績效補貼調整爲人均每月320元
在職業資格津貼調整中,取得國家高級社工師、社工師、助理社工師的,分別由每人每月補貼450元、300元、150元調整爲500元、350元、200元。取得天津市社區社會工作員職業資格的,由每人每月補貼50元調整爲100元。取得國家勞動保障協管員、協調員3級和4級職業資格證書的,每人每月分別補貼350元、200元。在績效補貼調整中,爲進一步發揮績效補貼的激勵引導作用,此次待遇標準調整將績效補貼由每人每月200元調整爲人均每月320元。各區縣可在每人每月不低於200元的基礎上,自行設置績效補貼具體標準,適當加大對考覈結果爲優秀等級的社區工作者的績效補貼力度。
街道、鎮和社區工作者應按照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新招聘的專職社區工作者在1年見習期內享受除績效補貼外的其他待遇。住房保障審覈人員的待遇參照上述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