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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積金中心利用三年時間完成了頂層設計和系統開發,實現了公積金業務的服務升級。從即日起,爲減輕職工購房負擔,滿足職工的不同還款需求,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提前還款時,可以自主選擇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和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的金額,不再要求同比例償還。同時,職工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只需在一個窗口辦結,無需再到銀行二次排隊;如果在本市換工作也不用再做賬戶轉移。
提取公積金一窗口辦結
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一窗口當時辦結,即職工在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營業櫃檯辦理提取業務手續後,無需再到銀行辦理任何業務手續,提取資金當時劃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卡內銀行儲蓄賬戶。與舊模式相比,省去職工去建設銀行劃款的環節,避免了二次排隊,節省了時間。
職工換工作不用再做賬戶轉移
職工在本市換工作,其個人或原單位不再需要辦理公積金賬戶的轉移操作。職工從建立公積金賬戶伊始,就擁有了一個不變的賬號,職工在辭職或應聘到新單位的時候,原單位只需對工作變動的職工做封存、新單位做啓封手續即可。
提前還款憑證一次登記分次提取
償還購房貸款可提取公積金,公積金(組合)貸款可提取貸款結清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賬戶金額,按揭貸款可提取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賬戶金額。職工部分提前還款後,可憑藉還款憑證提取公積金。在職工公積金賬戶餘額低於還款憑證金額的情況下,10月8日以後登記的還款憑證可按政策根據賬戶情況分次提取,直至提滿憑證金額。
市民可多渠道打印還款憑證
新模式下,在中德、渤海、農商三家銀行辦理的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由貸款銀行受理變爲公積金網點受理。在中德、渤海、農商銀行辦理的公積金貸款,還款憑證、還款計劃既可通過貸款銀行打印,也可通過公積金網點打印。職工還可以通過公積金網點自助機打印還款計劃、還款明細。這項方便、快捷的服務範圍還將逐步擴大到所有公積金貸款承辦銀行。
公積金(組合)貸款無需同比例償還
爲減輕職工購房負擔,滿足職工的不同還款需求,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提前還款時,可以自主選擇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和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的金額,不再要求同比例償還。另外,在建行辦理公積金(組合)貸款的職工,可以使用公積金賬戶內餘額直接衝還貸款,同樣不需同比例償還,減輕了職工還款壓力。
如果職工辦理了一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額70萬元,按揭貸款額30萬元,貸款期限30年,等額本息,每月還款合計5452.88元,想提前還款10萬元。
按原規定同時同比例償還,需要提前還款公積金部分7萬元,提前還款按揭部分3萬元,提前還款後每月還款合計4907.59元,比提前還款前每月少還545.29元,30年節省總利息96303.56元。按新規定,職工可自由選擇償還公積金部分還是按揭部分,若職工選擇將10萬元全部償還按揭部分,提前還款後每月還款合計4817.52元,比提前還款前每月少還635.36元,30年節省總利息128729.55元,比按原規定同時同比例償還節省利息32425.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