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被視爲保險業頂層設計的新版“國十條”正式出爐。國務院近日發文,就我國保險深度與密度發展目標、商業保險業務擴展方向做出了明確闡述。保險業成長空間由此獲得了極大延展。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保險新政的一大亮點就是提出了商業保險公司要發揮出對基本醫療、養老保險的補充作用,而這正是當前我國商業保險業務發展的短板所在。就醫療領域而言,包括服務總量供給不足、民營醫院發展滯後、醫患矛盾頻發等痼疾長期難以根治,其中一個重要癥結就在於醫療供求雙方信息不對稱。縱覽海外市場,美國等發達國家則是通過大力培育商業醫療保險市場,極大地改善了醫療服務質量,彌補了政府行爲的不足之處。由於被保險人的就診費用最終大多由保險公司償付,這些具備專業知識、熟悉行情的第三方機構在事實上充當了廣大患者的“代言人”,對醫院的服務質量與收費水平形成了外部制約與監督,其用腳投票權也在客觀上公平了各醫院的競爭環境,對醫療機構行爲形成了正向激勵。反觀國內,除了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公衆對商業醫療保險的參與熱情不高。這一方面是公衆保險意識未得到有效激發,另一方面則是因爲商業醫療保險業務還需得到進一步規範。在實踐中,保險公司利用格式合同中各種“免責條款”減輕自身償付義務的行爲,已導致其市場信任度受挫。
由此可見,商業保險機構借新政實現業務擴容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要提高規範運作意識、夯實市場口碑。另一方面,商業保險機構也需要在產品創新方面苦練內功,與日益個性化的保險需求之間形成有效對接。例如在養老領域,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一直都受到業界的廣泛熱議,並被視爲未來各機構競爭逐鹿的重要險種。事實上,個稅遞延型養老就是允許投保人在當期稅前列支保費,相關應繳個稅可遞延至未來領取保費時再進行補繳。其實質是政府通過養老保險產品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個人參與商業保險、提高未來養老質量,避免活得太久成爲“幸福的煩惱”。由於這項養老保險投資不僅含有直接的稅收遞延優惠,而且還意味着投保者能在未來橫跨多個經濟週期內實現資產保值增值,故而會受到諸多高收入稅收敏感人士的歡迎。然而,囿於對養老保險公平屬性的考量,這一商業養老險種的遞延保費“上限”覈定標準設計也不宜太過寬泛。此外,新商業險種的運作還要顧及到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的銜接問題。故而,商業保險機構只有不斷充實數據庫積累、善於分析基本面動向、精於專業產品設計,纔可能在未來的創新產品領域分得一杯羹。
新版“國十條”爲保險業勾勒出了靚麗的發展藍圖。商業保險機構當“借”好這一“東風”,在民生領域積極發揮出有益的補充作用,將商業利益與社會福祉緊密聯繫起來,實現兩者同向共贏的美好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