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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商海春作(新華社發)
核心閱讀
各地相繼出臺新的差旅費管理辦法,細化制度規定,調整報銷標准,同時強化監督問責。相比之前的『出差不怕苦和累,就怕報銷差旅費』,現在黨政機關乾部的感受是雖然報銷『卡』得嚴了,但出差更單純了。當然,一些具體規定還需要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制定細則。本報記者采訪出差人員、接待人員、財務人員三方,請他們結合親身經歷,講述新規定帶來的新變化。
出差人員說
以前開支超標,只好虛報甚至轉嫁經費負擔
標准實了,公務單純了
『真的變化好大!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的標准調整,與時俱進了!今後機關人員敢出差、也願出差了。』今年5月,某西部省份出臺本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新辦法,讓省直機關副處級乾部譚風(化名)興奮不已。
『出差不怕苦和累,就怕報銷差旅費。』譚風說,以前住宿費標准每人每天110元,『這個標准,在縣裡還能對付,到市裡肯定不夠。』
錢不夠,差得出,咋辦?『只能變通。』譚風所謂的『變通』,一是超標部分讓下級單位處理,二是虛報出差天數或人員,兩天改成三天,一人出行變兩人。『都知道這樣違規,但沒轍,財務人員也都心知肚明,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就過去了。』
要是趕上到一線城市出差,譚風的頭就更大了。『這些地方消費高,通常又是長差,怎麼變通都會超標。』
碰到這類情況,譚風通常會讓企業的朋友幫忙解決一部分,多開些餐飲發票衝抵一部分,實在不行,只能自己墊一些了。譚風苦笑道,本來是正兒八經地出差,硬是多了些『偷雞摸狗』的需要。
現在,差旅費管理新辦法提高費用標准,讓譚風們出差沒有了後顧之懮。『這樣的差旅標准符合實際情況,很人性化。』譚風說。
另一方面,譚風也感受到了新辦法之嚴。新辦法實施後,他已出差兩次。『出差必須審批,人數和天數都有規定,沒有審批單差旅費不准報銷;住宿費、機票支出等,都要用公務卡結算。財務人員也開始對票據較真了。』譚風說,『總而言之,出差變得「單純」了,大家出差會把更多心思用在工作上,不必擔心回來怎麼處理差旅費了。』
接待人員說
省裡來人自付住宿費,機場接機還掏了交通費
規矩明了,接待清爽了
中央、省裡出臺新的差旅費規定後,雲南不少州市都在結合自身情況制定實施細則。盡管實施細則尚未頒布實施,但不少州市的接待工作都已經進行了節約化改造。
『燉只雞,炒兩個青菜,不上酒只喝茶,現在的公務餐簡單快捷。』文山州財政局副調研員高萍說,『以伙食費為例,通過嚴格執行伙食費上限標准,現在去農家樂甚至是快餐店的多了,公務接待不去高檔酒店已成慣例。』此外,為了壓縮接待費用,文山州對陪餐人數也做了嚴格限制。
『前一陣子,省財政廳工作人員到我們州出差,先告知了住宿費標准,我們根據標准選擇酒店,他們臨走時通過公務卡結算。』高萍說,省財政廳的住宿費不經手州財政局,直接由省裡解決。
『我們派車去接機,省財政廳工作人員還將交通費交給我們,再由我們轉交給州財政局的財務人員處理。』高萍說,省財政廳作為差旅費新規的制定者,執行的自覺性很高。
這樣的情況,不只發生在雲南,在遼寧遼陽市,接待辦工作人員也表示:『現在來出差的人員,不管什麼級別,都主動自掏住宿費。』但在新辦法出臺以前,出差的費用基本上由遼陽市財政來埋單。
據高萍介紹,目前省級單位人員到文山州出差都做到了自行繳納伙食費,『如果去州縣機關,一般都是在機關食堂內就餐;如果去鄉鎮調研,則會將伙食費支付給鄉鎮。』而像唱歌等娛樂活動,在公務接待中已經被取消。
『現在接待清爽得很。』這是新辦法實施後,高萍最大的感受。(記者楊文明劉洪超)
財務人員說
出差和接待數量減少,無公函一律不予報銷
流程嚴了,單據規范了
6月11日,在山西省公安廳計劃裝備財務處財務科,記者發現『差旅費報銷單』已做了改版。據財務科科長龐偉介紹,新標准報銷額度比以前提高了1.13倍,更符合現在的市場水平,公務人員出差選擇餘地也更大了。
而在廣東省統計局財務處,管理人員李國輝興致勃勃地談起新辦法的成效:『出差人次比以前少了,手續更規范了;接待上級的情況少了,吃飯以工作餐為主,所以這兩個月接待經費支出很少。』自今年3月廣東省出臺差旅費新規以來,報銷流程發生了較大變化,比如現在出差到外地或是接待上級,一律憑公函,否則費用就報不了。
在廣東新辦法中,最大的變化是『廳局級領導乾部坐飛機不能坐公務艙了』。李國輝表示,『現在出差選擇乘坐高鐵的明顯增多。』
過去乾部下到市縣調研或檢查工作,以當地接待居多。近來李國輝從報銷單據上發現,多是自己買單。他還發現一個現象,以往出差到縣裡,卻是住市裡;現在基本到哪兒住哪兒。『過去住宿強調住「指定酒店」,出差人員只能捨近求遠;現在新規定不再強調定點住宿,可以在出差地就近入住,提高工作效率。』
『新辦法是一個通則,在具體條款上我們又結合實際進行了細化。』龐偉認為,好的標准必須關注現實,比如,新辦法規定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發票的,不僅住宿費,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都不予報銷,這在執行中需要考慮具體情況。『許多時候,比如省內出差,目的地正好是出差人員的老家,回父母家裡住或者在親戚家住的情況較多,自然沒有住宿發票,這種情況,我們認為城市間交通費還是應予報銷。於是,在實施細則中增加了相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