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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獲悉,經市政府同意,對於今年6月30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機構辦理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從今年1月1日起,上調基本養老金待遇:人均每月增加298元,增幅約10%。調增額將於6月15日前發放到位,並從今年1月起補發。
人均月增298元增幅約10%
對今年6月30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機構辦理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按照2013年本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2974元的5%,標準爲149元;加上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5%計發。
“經統計,2013年我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爲2974元,按照以上辦法,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調增額爲298元,達到了國家規定的10%左右的標準。”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黃險峯介紹,調整後我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接近3300元。
黃險峯強調,納入以上普調基數的基本養老金不包括歷年累計的高級職稱專項津貼、高齡津貼,也不包括補充養老保險、生活補貼、過渡性補貼、工齡補助、生活補助等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待遇。
高齡退休人員享高齡津貼
對在今年1月1日後年滿70週歲(按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爲準,下同)的企業退休人員,從其年滿70週歲的當月起、每人每月加發90元;對在今年1月1日後年滿80週歲的企業退休人員,從其年滿80週歲的當月起、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對年滿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企業退休人員,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齡津貼累計超過90元/月(含90元/月)的,加發10元;低於90元/月的,補齊到90元/月。對年滿80週歲的企業退休人員,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齡津貼累計超過190元/月(含190元/月)的,加發10元;低於190元/月的,補齊至190元/月。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後,未達到本市調整後的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本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高級職稱人員享受專項津貼
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人員,發放高級職稱津貼:今年1月1日後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含今年7月1日後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具有正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0元,副高級職稱(包括高級技師和不分正副高的高級職稱)的每人每月加發800元;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高級職稱企業退休人員,其享受高級職稱傾斜性調整的累計加發額統一轉爲高級職稱津貼,低於上述標準的予以補齊。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後,原2013年底前退休、仍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社會醫療保險費也相應增加。但2011年1月1日起新增的高級職稱專項津貼、高齡津貼不計增社會醫療保險費。2014年1月後退休人員的社會醫療保險費不再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繳費年限津貼48元/年
黃險峯介紹,建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津貼,完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激勵機制。繳費年限津貼作爲過渡性養老金的組成部分,列入基本養老金的年度調整基數。
“凡符合在我市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其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一次性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計發4元繳費年限津貼,不滿一年不計發。”黃險峯說。
對於2013年9月30前已在我市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津貼從2013年10月起發放。2013年10月1日後在我市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津貼自其在我市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