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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之聲報道,南紡股份被追溯查出連續五年財務造假,已被證監會做出了50萬元的頂格行政處罰,但輿論普遍認爲,處罰太輕,公司應該被強制退市。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昨天(23日)迴應,南紡股份暫不符合退市條件,今後會進一步研究完善退市制度。強制退市何時能兌現?因南紡股份造假受損的投資者利益該如何保障呢?
南紡股份該不該退市?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目前它還不具備退市條件,根據上交所現行退市規則,南紡股份儘管被追溯出連續五年財務造假,虛報利潤,但之後的兩年又連續盈利,考慮到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暫不退市。
鄧舸:追溯重塑導致的連續虧損,通常是偶發的,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資者,在公司公告之前,並不知道退市風險,如果公司股票直接被暫停和終止上市,對中小投資者而言將缺乏必要的緩衝和準備。
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師桂浩明認爲,如果要強制退市,必須修改現行的《證券法》,但他認爲,退市並不利於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最關鍵的是處罰造假者。
桂浩明:首先要修改法律,不改法不行,強制退市,對被欺騙的股東有怎樣的賠償機制?比如強制退市,購買股票的資金要全部退回,如果公司運營幾年,這個錢都沒有了,你再讓它退市,受損失的還是股東。
如果不強制退市,被欺騙的中小投資者利益又該如何保障呢?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宋一欣說,他已經接到了20多個投資者的法律求援,他建議,南紡股份必須賠償受損投資者。
宋一欣:從中小投資者保護的角度,我希望南紡股份不要退市,南紡股份應該建立一個基金,對由於造假導致投資者損失的作出賠償,另外,有的人因爲追溯時效的關係,沒有被處罰,這樣的人應該離開南紡股份的高管層。
不過,南紡股份最終會不會退市,目前並沒有定論。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說,監管部門已經充分關注投資者的訴求,今後將以維護投資者利益爲中心,繼續研究完善退市制度。(記者丁玲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