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國白銀的發展:
(1)1950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下發《金銀管理辦法》(草案),凍結民間金銀買賣,明確規定國內的金銀買賣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經營管理。
(2)1983年6月15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規定』國家對金銀實行統一管理、統購統配的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機關、部隊、團體、學校,國營企業、事業單位,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切金銀的收入和支出,都納入國家金銀收支計劃』;』境內機構所持的金銀,除經中國人民銀行許可留用的原材料、設備、器皿、紀念品外,必須全部交售給中國人民銀行,不得自行處理、佔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單位和個人不得計價使用金銀,禁止私相買賣和借貸抵押金銀』。
(3)1999年11月25日,中國放開白銀市場,封閉了半個世紀的白銀自由交易開禁,為放開黃金交易市場奠定了基礎。
(4)2003年7月,上海華通鉑銀交易市場正式成立,該市場為中國指定的白銀現貨交易市場,其構建的中國白銀網上電子交易平臺正式運行。
(5)2006年10月30日,上海黃金交易所正式掛牌交易兩個白銀品種:現貨Ag99.9和Ag(T+D)延期交收交易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