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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7月1日起天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例行調整,調整後繳存基數最低爲1680元,最高不得超過18180元,繳存比例仍爲11%。
最低繳存基數又漲啦
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市政府批准,天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2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爲2013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天津2014年最低月工資標準1680元,最高不得超過18180元。
調整後,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統一繳存比例保持不變,仍爲各11%。
2014年度天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工作自6月9日開始辦理。單位繳存2014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後,到開立賬戶的分中心、管理部辦理年度信息覈對和繳存額調整手續,繳存單位可以從住房公積金網站首頁“下載中心”下載“2013年繳存額調整程序”和相關表冊辦理業務。
調整比例須職工同意
據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有關政策,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狀況,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爲單位和職工各15%。企業上一年度虧損,且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6060元的,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最低不得低於各5%。企業前兩年連續虧損,且2012年、2013年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分別低於2180元、2424元,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經批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待經濟效益好轉後,應按照規定或批准的繳存比例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單位申請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須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並在辦理繳存額調整手續前,持相關資料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申請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