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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長沙市公安局獲悉,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GSKCI)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單位行賄、對單位行賄等案目前已經偵查終結,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目前,檢察機關正在對此案進行審查。
據悉,該公司的巨額賄賂成本通過虛高的藥價,轉嫁給中國的病患人員和國家財政承擔。
□設置
為完成畸形考核建『賄賂鏈』
據警方調查,2009年1月,犯罪嫌疑人馬克銳就任GSKCI處方藥事業部總經理後,為了完成總部下達的高額銷售增長指標,在公司副總裁兼人力資源部總監張國維等人支持下,強調『沒有費用,就沒有銷量』的銷售手段,將賄賂成本預先攤入藥品成本,賄賂醫院、醫生、醫療機構、醫藥相關協會組織等。醫藥銷售相關部門及其所屬人員,借此推銷藥品,非法所得數十億元。
在公司畸形考核目標和制度導向下,GSKCI建立自營藥品銷售、外包藥品銷售、『冷鏈』(疫苗)銷售、大客戶團隊銷售、危機公關5條『賄賂鏈』,形成了醫藥代表賄賂醫生、地區經理賄賂大客戶、大區經理賄賂VIP客戶、市場部賄賂專家、大客戶部賄賂機構的賄賂網,賄賂銷售行為涉及全國各地。
其中,疫苗銷售實施『冷鏈』計劃,出資1300餘萬元采購小汽車、電視機、電動車、攝影攝像器材等非醫療設備,根據疫苗銷量,向疾控中心和疫苗接種點客戶行賄。
□轉嫁
巨額賄賂成本讓患者『埋單』
GSKCI法務總監趙虹燕承認,公司進行商業賄賂是需要成本的,巨額賄賂成本,通過虛高的藥價轉嫁給中國的病患人員和國家財政承擔。據調查,該公司一些藥品,在中國的售價,比其他國家甚至高出7倍。通過賄賂銷售,GSKCI的主營業務從2009年的39億餘元,增長至2012年的69億餘元。
比如說,賀普丁在中國的出廠價是142元,而在韓國只有18元,在加拿大不到26元,在英國不到30元。而實際上賀普丁真實成本為15.7元,轉移定價後到中國GSKCI工廠的口岸價是73元,經物價部門核准的最高零售價為207元。
據涉案的GSKCI的多名高管稱,新藥進口到中國前,公司便會有5步的『倒推計算』價格過程。這一過程稱為『轉移定價』,其中原研藥『想賣多高的價格就定多高的價格』。舉例來說,西力欣的原料由總部設在塞浦路斯的分公司做,裝瓶是在意大利分公司,從塞浦路斯到意大利進行一次價格轉移;從意大利分公司到中國貼標簽,再進行一次價格轉移。這種做法不僅大幅提高進口藥品價格,而且將應當在中國境內產生的大部分利潤留在境外,達到少繳稅的目的。
此外,該公司還在國內進行『價格轉移』,其報關進口虛高價格的藥品後,通過其設在中國的工廠加工包裝再出售給GSKCI。在這部分『價格轉移』中,通過藥品出廠價與中國工廠出廠價中間的差價,預提了在中國的賄賂銷售費用和目標利潤。
□隱患
醫生為多拿回扣超量開藥
張國維等多名高管承認,GSKCI的行賄做法促使醫生為了拿回扣多開高價進口藥,一些藥甚至超量使用,給患者健康埋下隱患。湖南某市級醫院的肝病中心副主任醫師李某,是此次被移送的46名嫌疑人之一,他被指涉嫌非法收受GSKCI醫藥代表譚某送的數萬元現金,以及該公司提供的免費旅游。
李某稱,從2012年3月起,他每開出一盒賀普丁,譚某給他20元,每增加一名病例入組(給一名新病人開賀普丁)給他100元。他每月可以開出150到200盒,增加5到8名病例。譚某每月按時送錢給他,同時還會遞上一張『講課單』讓他簽字,並稱這是『講課費』。譚某承認,他一年支付『12次講課費』,李某實際上只講了兩三次課,『這是公司的規定,通過餐飲發票來報銷給醫生回扣的費用。』
據悉,外資藥企利用各方面優勢,在中國維持其高價策略,價格越高回扣也越高,賺取的利潤又有一部分用來鞏固自己的強勢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