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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銀監會今日下發了《關於99號文的執行細則》,執行細則中有三個重點引發關注,包括:禁止第三方代銷、不得向不特定客戶發產品短信和清理資金池。媒體認爲,禁止信託公司委託非金融機構推介信託計劃,這反映出銀監會對信託監管的進一步升級。不過,對於非標資金池的清理,銀監會則提出不搞“一刀切”和“齊步走”,確保清理整頓工作不會引發新的風險,相比之前,這種提法有所放鬆。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就這個話題進行獨家解讀。
經濟之聲:銀監會新下發的這份執行細則中,明確規定,“禁止信託公司委託非金融機構推介信託計劃。禁止委託非金融機構以提供諮詢、顧問等方式直接或間接推介信託計劃。”之所以被成爲信託業最嚴監管,和明令禁止第三方代售有直接關係。而之所以這麼嚴,就是因爲目前信託市場有一些亂象。目前信託市場的亂象表現在哪幾個方面?
董登新:信託產品的經銷渠道比較多,它有銀行、券商的資管平臺,更重要的是互聯網平臺,很多“寶寶們”幾乎都在經銷各種類型的信託產品。相比之下,網絡營銷可能比較混亂,在營銷當中有一些比較刺眼的宣傳廣告詞,比方說年化收益率高達銀行存款利率的20倍、30倍。在網絡的代銷和宣傳上,確實存在誇大其詞、掩蓋風險的做法。銀監會的新政策主要是禁止非金融機構代銷,主要針對的應該是網絡代銷這種模式。
經濟之聲:銀監會的新政策,對於治理亂象的作用會有多大?
董登新:這是一個警示或者提醒。信託產品作爲一個具有非常強的私募特徵的理財產品,它的銷售對象應該是相對的定向羣體,或者不同的信託產品應該有不同的投資者羣體。信託產品的營銷,應該有足夠的風險提示,同時在發行的過程當中,要充分體現私募渠道的個性化,在對投資者羣體的定位上,要儘量做到精準,而互聯網代銷在這方面顯得比較欠缺。
如果關閉非金融機構代銷渠道的話,可能一定程度上會推高信託產品的經銷成本和費用,也會壓縮銷售的渠道。最近幾年,互聯網的發展非常成熟,成爲信託產品擴容的一個重要載體,如果把這一渠道關閉了,對信託產業或者產品的推廣應該有明顯影響。
經濟之聲:銀監會下發文件加強信託監管,的確有利於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一些細節是否會反而阻礙信託的發展,值得我們仔細探討。比方說執行細則中提出不得由第三方代銷,同時提出,“信託堅持私募標準。不得公開宣傳,不得通過手機短信等方式向不特定客戶發送產品信息。”這種被稱爲信託“掃街”的宣傳方式以後就是屬於違規行爲了。那麼,中小規模的信託公司未來的發展是否會增加更多的困難?大型信託公司的經營狀況會因此受到哪些影響?
董登新:從銀行或者券商的角度來講,它們當然希望經銷和代銷的信託產品是更有規模或者更有市場前景的產品。從小的信託公司來說,相對來講,它們自身的網點可能有所短缺,禁止短信“掃街”,小的信託公司在產品營銷方面可能會受到一定影響。關掉一個營銷渠道,應該推出另一個比較正規或者可取的營銷方式。
經濟之聲:新的執行細則也體現出了有保有壓的原則。除了對第三方代銷和短信掃街的禁止之外,細則還規定,對於非標資金池的清理,銀監會則提出不搞“一刀切”和“齊步走”,這被媒體認爲是比以前的表述有所放鬆。目前,針對信託行業的管理,如何做到細緻到位?應該着重加強哪些方面的措施?
董登新:目前信託的監管可能還有空白地帶,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之前中國整個信託市場的規模非常狹小,甚至信託行業都不知道自己的定位在哪裏。我們整個信託的擴容也就是在金融危機之後,尤其是在2012年和2013年,信託產品發行的規模才突破了1萬億的關口,所以對於近期信託野蠻增長、快速擴容,監管期可能缺乏足夠的心理準備,包括原有的監管法則或者一些規章可能顯得有些滯後。現在明顯可以看到,監管層在補缺,在逐步完善相關的法制法規。
經濟之聲:對於信託公司來說,目前面臨的最大問題是什麼?
董登新:一方面,信託公司可能在想規避管制的辦法,保持信託發展的態勢;另外一方面,監管層也會邊鼓勵發展邊規範,不可能是一刀切或者一步到位。在這一過程當中,監管層實際上也是比較糾結的。怎麼鼓勵信託的擴容,規範信託的發展,但又不至於過度打壓信託業?這確實是監管層面臨的一個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