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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又快到畢業季,高校即將畢業就業的大學生來電諮詢: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與用工單位提到的基本工資、保底工資有什麼區別。本市律師盧彥民提示,大學生找工作時不要把這三種工資混淆,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最低工資標準,暨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包含勞動者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用人單位承擔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企業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等。
基本工資,是根據勞動合同約定或國家及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工資標準計算的工資,也稱標準工資。基本工資是勞動者所得工資額的基本組成部分,即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較之工資額的其他組成部分具有相對穩定性。保底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承諾向勞動者支付的最低工資。
一般來講,最低工資標準是本市月工資的底線。保底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如果低於則違反《勞動法》規定。基本工資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但如果用人單位當月支付給勞動者的基本工資加獎金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則用人單位也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