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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相關服務的收費標準是多少,機動車佔地費的收取情況如何?這些小區業主們關心的事情以前沒有一個常規的渠道瞭解,現在爲進一步增強物業服務透明度,保障業主知情權,本市出臺了《關於建立物業服務事項公開公示制度的通知》。由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的商品住宅小區、保障性住房小區、示範小城鎮住宅小區和城中村改造安置小區,都要向業主公開公示物業服務事項。
《通知》還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在小區大門出入口、業主活動場所等顯著位置設置“兩箱三欄”設施(物業服務企業服務意見箱,業主委員會工作建議箱,政策法規宣傳欄,管理規約公開欄,小區事務公示欄)。其中,市內六區和環城四區所屬物業管理小區,要於5月31日前全部完成“兩箱三欄”設施建設和相關內容的公開公示,其他區縣要在6月底前完成。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物業服務企業,要在全市進行通報;對不及時按要求整改的將記入企業信用信息檔案。
公示內容
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
提供特約服務的具體項目和收費標準等
機動車場地佔用費收取和使用情況
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使用運行狀況
物業管理服務費實行酬金制的,物業管理費收支情況
公示時間
自接管小區後一個月內落實,至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自提供特約服務的具體項目起,至停止該服務項目止
每半年公示一次,每次公示時間不少於一個月
每半年公示一次,每次公示時間不少於一個月
按照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申請使用規定進行公示
每年第四季度進行公示,每次公示時間不少於一個月
至少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
節假日服務事項、社區文化活動安排,以及需要向業主提示的事項;其他需要業主及時知曉的服務事項。此外,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選舉、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決議等情況,應當按規定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