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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產品靠名字來吸引消費者眼球的方式,今後可能行不通了。昨日,商報記者從市內多家產險公司了解到,保監會將對《財產保險公司2010年版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簡稱『新《辦法》』)進行修訂,目前正在向各大產險公司征求意見。據了解,新《辦法》將首次規定保險產品命名規則,在鼓勵產品創新的同時,嚴禁保險公司在產品命名及變更條款費率時隨心所欲。
監管
個人類財險產品是重點
『監管部門確實在征求意見,主要是防止保險公司在通過吸引眼球的營銷提高自身品牌知名度的同時誤導銷售。』市內一大型產險公司負責人透露,近來,『愛情險』等另類險種層出不窮,但在監管部門看來,一些財險公司在產品命名上比較隨意,存在名稱不清晰、『名不副實』等問題。
據了解,目前保監會每年審核財險產品約40個,備案產品約3000個。新《辦法》分別將財險產品分為兩大類和四大類,以此來進行分類監管。按照銷售對象不同,財險產品可分為個人類和非個人類;按照開發方式不同,分為自主開發、參考使用協會條款費率和其他公司條款費率、參考使用境外公司和協會的條款費率、修訂已有產品等四類。
在監管政策上,不同種類的財險產品有不同的監管要求。
新《辦法》首次明確個人類財險產品將是保監會監管的重點,保險公司備案個人類財險產品需額外提供保險費率精算報告、產品自行審查聲明書等材料。
『與法人機構買保險相比,個人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交易時容易處於劣勢,合法權益容易受到損害。』一位參與意見征求的財險公司負責人稱,這主要是為了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
產品
首提保險產品命名規則
據了解,我國現行財險產品的准入,絕大多數為事後『備案制』。這些產品種類繁多、數量巨大、涉及面廣,且使用前不需要審批,一些財險公司備案類產品變動頻繁、質量不高,成為產品監管的『窪地』。
比如阿裡巴巴推出的『娛樂寶』,實際上就是阿裡巴巴和國華人壽聯合開發的一款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但從名稱上來看,消費者並不知道這是一款投連型產品。此外,網上售賣的『愛情誓言險』,其實上是5年期分紅理財險和最高保60萬元的意外險捆綁銷售的產品,如果提前退保還需支付退保手續費等。
鑒於此,新《辦法》將首次規定保險產品命名規則。據業內人士透露,新《辦法》中的產品名稱基本要素為保險公司名稱和險種名稱,但保險公司可以在險種名稱前增加產品個性化稱號。
費率
明確要求不能隨意變更
商報記者還了解到,新《辦法》對不同開發方式的保險條款費率也有不同的要求。如財險公司對已有條款費率進行修訂的,應先(重新)備案後使用,這樣可有效杜絕保險公司隨意變更條款費率,不執行已備案的條款費率的行為。
『這主要是為了防止保險機構在產品運行中通過擴展條款、特別約定、隨意調節費率等方式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利益。』市內一財險公司人士分析說,新《辦法》在鼓勵保險公司進行產品創新的同時,也對保險公司的風險管控能力提出了要求。比如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內部控制有效、償付能力充足,最近兩年無受金融監管機構重大行政處罰的記錄等。
在市內保險業內人士看來,近來市場上興起的各種另類保險,其實是互聯網金融的產物。保險公司利用網絡平臺,能夠在較短時間計算出按這些標准劃分的產品費率,從而推出各種『短平快』的新潮產品搶佔市場。投資者則需要思考,這些『以另類投資題材為名』的保險收益到底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