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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港通開閘,投資者們躍躍欲試。證監會昨日稱,距離滬港通正式推出還需要6個月時間,將來對投資者按照交易發生地原則實行保護。即投資於誰的市場,由誰進行監管。
公司按上市所在地監管
昨日,證監會稱,目前對市場主體的監管,遵循不改變兩地現行法律、規則及投資者交易習慣的總體原則。具體來看,滬港通業務的監管權限包括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和證券交易服務公司三個方面。
對於上市公司,將按照上市所在地原則進行監管。對於證券公司,原則上由持牌所在地監管機構監管。同時,證券公司通過滬港通代理投資者從事跨境證券交易行爲時,境外監管機構有權對其跨境交易行爲進行監管。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稱,投資者還可依涉外民事訴訟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並通過兩地司法協助機制予以執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考慮到目前內地與香港尚無司法協助的相關協定,跨境司法協助問題將根據滬港通的實踐情況積極推動、逐步解決。
滬港通實施以後,市場普遍猜測毗鄰香港的深交所或許會被納入股票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範圍,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此次股票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暫未納入深交所。
不會對QFII等造成影響
證監會昨日透露,下一步將與香港證監會溝通業務監管及跨境執法問題,對現有的《監管合作備忘錄》進行補充。
“還要協調滬港交易所簽署互聯互通的合作協議,制定有關交易方式、交易時間安排、信息披露等細則和應急處置方案。準備工作需要6個月時間”。昨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說。
此外,證監會認爲推出滬港通不僅不會對QFII、QDII、RQFII等現行制度的正常運行造成影響,反而可以更好地實現優勢互補,爲投資者跨境投資提供更加靈活的選擇,在促進我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IPO申報窗口未關閉
證監會上個月底曾建議在A股排隊IPO的企業“另謀出路”,有市場人士猜測“IPO申報窗口再次關閉”,新股發行將暫停。對此,證監會昨日迴應稱,關於建議發行人和保薦機構合理把握申報時間的問題,是建議性答覆,不具強制性,並不意味着IPO申報窗口關閉。
證監會僅提醒發行人和保薦機構切實考慮當前階段的特殊情況,理性選擇融資場所,避免增加企業的成本和負擔。
此外,對於日前創業板首發辦法徵求意見稿降低了財務准入指標,市場人士擔心會刺激一些質量較差的公司申報。對此,證監會認爲創業板改革措施中,適當降低財務准入指標,並不意味着創業板市場“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