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佈通告,提醒相關餐廚具出口企業,密切關注歐盟202/2014號法規及其他相關信息,及早採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通告稱,今年3月3日,歐盟委員會發布(EU)202/2014號法規,該法規在發佈20天后生效,並設定執行緩衝期,即在今年3月24日以前合法進入歐盟市場的塑料材料及製品,即使不符合該法規要求,也可繼續投放市場至2015年3月24日,直至存貨銷售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