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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新挑戰
如同打開『潘多拉魔盒』,互聯網金融為金融機構帶來海量用戶和迅速擴大的業務規模的同時,風險也隨之而來。
今年『兩會』期間,互聯網金融幾乎成為金融界政協委員提案的共同主題之一,呼吁加強監管、防止出現監管真空成為共識。
據了解,由央行牽頭、銀證保三大監管部門共同參與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框架已基本確定,互聯網保險的監管由保監會負責。一位保監會相關人士對《財經》記者表示,互聯網保險監管的基本原則是以保護消費者利益為前提,堅持透明和公開。現行的監管原則和規范要求適用於互聯網保險,同時考慮互聯網保險的特點和新的風險點,待互聯網金融整體監管辦法出臺後,制定出臺配套的規范性文件。
此前保監會已陸續出臺了一些涉及互聯網保險的監管文件,其中,去年底出臺的《關於促進人身險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規范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是目前業內首部針對互聯網保險的規范性文件。
從互聯網保險的發展現狀和特性來看,僅有這些規范性文件還不完備。以電子簽名為例,《電子簽名法》早在2004年出臺,但現行《保險法》缺少與之銜接的規定。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合同簽訂或變更,須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親筆簽名確認,不得由他人代簽。電子保單上的電子簽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目前業內看法不一,需要予以明確。
據了解,《保險法》可能於今年啟動修法立項,涉及互聯網保險的內容有望納入其中。
對於監管者來說,如何識別互聯網保險存在的新風險是監管中的一個難題。安全認證問題、在線核保和網上支付風險,客戶或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在線操作風險等具有互聯網特色的安全隱患,可能成為風控的薄弱環節。
另一個監管難點在於,互聯網打破了時空限制,交易對象難以確定,交易過程變得模糊,借助互聯網平臺,跨區經營已成為普遍現實。沒有分支機構的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眾安保險,則對現行的屬地監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戰。
諸保險業人士建議,保監會可以探索建立適合互聯網保險的風險預警指標和風控體系,並制定相應的相關技術標准和服務體系框架。此外,亦需制定互聯網保險的分級監管模式,建立互聯網保險公司的准入退出機制。
『對於線上產生的新的風險點,我們將在現有監管制度框架下,考慮增加新的風控要求和風險處置制度。』上述保監會人士表示。不過該人士續稱,從目前互聯網保險的現狀來看,雖有一些銷售誤導現象,但風險尚屬可控。
加強監管不等於過度監管。眾安保險相關負責人建議,保監會能夠給予其適度監管的政策支持,在遵守現有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劃定一定的范圍,在現有規定業務的范圍內給予其嘗試和創新的機會。
據了解,根據一行三會制定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框架,行業自律組織將發揮重要作用。此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已成立了互聯網保險工作部,建立了互聯網保險業務數據的月度交流機制,以便就互聯網保險發展中的問題溝通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