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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住在養老院發生意外,有可能會讓養老院從此關門。如何降低養老機構運營風險?日前,民政部、中國保監會、全國老齡辦聯合下發《關於推進養老機構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探索對養老機構採取統一保險合同參保,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昨天從市民政局瞭解到,天津正在加快推進此項政策的實施。
《意見》指出,推進養老機構責任險,可降低養老機構運營風險。養老機構責任保險應當覆蓋老年人從入住養老機構開始接受服務的全過程。財政部門將給予保費補貼,各養老機構應當嚴格遵守保險協議約定,按期支付保險費,不得向入住老年人另行收取責任保險費,嚴禁截留挪用保險賠償金。
“入住養老院的老人是高齡、高風險的羣體,一旦發生意外,就會引發家屬的高額索賠,使養老院處境被動。”市民政局社福處處長趙偉介紹,養老機構責任險,對於推動社會力量投資興辦養老院會有很好的促進作用。由於老年人發生意外的風險比較大,所以保費會多一些,這需要政府給予養老機構一定補貼,目前,民政部門正在會同財政部門研究相關細節,力爭早日推出此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