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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我市各家保險公司客服櫃面、窗口都將放置『保險合同糾紛調解提示卡』,告知消費者在發生保險合同糾紛時,可以通過溫州市保險行業人民調解委員會快捷途徑解決。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減少保險消費投訴,日前市保險協會向全市47家市級保險公司下發《關於建立保險合同糾紛案件承辦移交制度的通知》。《通知》中對移交案件的標准作了明確規定,包括分歧較大且在公司層面調解不成功的案件;矛盾尖銳且有可能激化的案件;公司認為有必要通過保調會進行調解的案件。同時要求保險公司為消費者提供『保險合同糾紛調解提示卡』。
據了解,隨著保險業的快速發展,保險合同糾紛迅速增加,單一的訴訟方式較難及時有效地化解各類矛盾糾紛,亟須非訴訟調解機制的介入。而人民調解作為訴訟外解決矛盾的一種手段,具有高效率、低成本、少對抗的優勢,在保險行業更是一項能夠有效化解糾紛的維權制度。
溫州市保險行業人民調解委員會於2012年成立,是當時全省保險業的一個創新舉措。保調會調解員由保險行業內的保險專家和經驗豐富的保險工作者及法律工作者組成。保調會受理符合以下情況的投訴:屬於保險賠償、給付的糾紛;投訴人為保險合同當事人;被訴保險公司為會員公司;保險公司已作出賠償、給付決定;尚未進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成立兩年來,保調會除了受理來電、來訪、上級轉辦等渠道反映的各類投訴信訪件外,也成功調解了不少由公司主動申請調解的案件。
市保險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建立保險合同糾紛案件承辦移交制度,進一步化被動受理為主動承辦案件,將原本的自發行為制度化、規范化,有效地將保險合同糾紛化解在系統內、行業內,避免因矛盾激化造成對行業的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