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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流動性的緊張正在緩解,雖然高利率理財年化收益率趨降,但理財通、餘額寶等互聯網金融仍以“高於”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而大行其道。不過,近期頻有投資者提出疑問,這些互聯網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只是虛高,幅度從3%~7%不等。到底是不是“虛高”,本報記者詳細算了一筆賬發現,其中一項理財產品最近7天年化收益率比投資者實際7天年化收益率高出了3%,而投資者與基金公司之間的計算差距則源於“年化收益率”這個概念,投資者使用了銀行理財產品收益計算方式,與基金公司的計算方法不同。
投資者疑問:
實際收益率低於基金宣傳的收益率?
面對收益下滑,對收益率更加“計較”的投資者開始留意到收益計算方法。投資者鄭小姐昨天向本報記者提出質疑稱,理財通所售賣的華夏財富寶貨幣基金廣告收益率遠高於實際的收益率。
記者看到鄭小姐的賬戶交易明細上顯示:3月6日收益爲10.99元,當日開始計算收益的本金爲7萬元,10.99/70000×100%=當天收益率,當天收益率再乘以365天,就相當於年化收益率了,也即按這種收益存上整一年這筆資金的收益率,這正是銀行存款利息及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所適用的算法。按照這個邏輯算出來的年化收益率爲5.73%。如此算下來的過去6天的年化收益率分別爲:3月5日收益爲5.74%,3月4日爲5.77%,3月3日收益率爲5.76%元,3月2日爲5.82%,3月1日收益爲5.82%,2月28日爲5.83%。也就是說,在過去的7天中,華夏財富寶貨幣基金的平均年化收益率只有(5.73%+5.74%+5.77%+5.76%+5.82%+5.82%+5.83%)/7=5.78%。而當前理財通在代銷這一產品時所聲稱的最近7日年化收益率爲5.9450%,比投資者收到實際7日年化收益率高出約3%。
同樣的情況發生在餘額寶。投資者徐小姐按照同樣的年化收益率邏輯計算出實際最近7日年化收益率爲5.4%,但餘額寶寫的卻是5.8%。
各方說法:
對於投資者提出疑問,理財通、餘額寶以及相關的基金公司又是如何迴應的呢?
理財通餘額寶:只是代銷具體得問基金公司
理財通和餘額寶是怎麼解釋這種現象的呢?本報記者昨天打通理財通和餘額寶客服電話,得到的答覆均是:“我們只是代銷基金公司的產品,打基金公司的廣告,至於他們的收益率是怎麼算出來的,我們也不知道,我們可以幫你把電話轉接過去給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計算公式
與銀行理財產品不同
本報記者打通理財通代銷的華夏基金的客服電話,對方確認,同樣稱爲年化收益率,基金的算法與銀行理財產品的算法不盡相同。隨後,客服人員給出該基金的招募書給記者看,指出招募書上有自己獨有的年化收益率計算公式。記者看到的該基金招募書上稱每萬份基金淨收益是按照相關法規計算的每萬份基金份額的日已實現收益,精確到小數點後第4位,小數點後第5位四捨五入。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結轉份額的,7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7日(含節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資產收益率,精確到0.001%,百分號內小數點後第4位四捨五入。但接下來該份招募書所列出來的,每萬份基金淨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計算方法卻頓時讓人如墜雲裏霧裏(見圖)。相當多的投資者表示看不懂這個公式。本報記者請客服人員解釋這個公式,結果客服人員表示,她也不懂。
記者調查:部分銀行理財產品年化收益高於各種“寶”
高利率降溫,各種“寶”收益下滑。昨天餘額寶公佈的年化收益率降到5.83%,理財通公佈的7日年化收益率也降到5.94%。相比之下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雖然也在降,但更爲穩定。據瞭解,當前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收益率存期從35天至半年不等,其公佈的預期收益率達到5.9%~7.5%。比如興業銀行的一年期理財年化收益率已經高居7.5%。如果按照兩樣的計算公式,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並不比網絡金融代理的基金產品低,甚至要高。不過,浦發銀行五羊新城支行的理財經理王女士透露,下週浦發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也要下降,或降0.2%。
銀行存款未實質流出
眼看越來越多的現金管理工具橫空出世,投資者將活期、定期等各類存款紛紛搬家,銀行真的開始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嗎?非也,實際上所有的現金管理工具的託管都在銀行,資金並沒有進行本質的流出。
2014年1月新增人民幣存款減少9402億元,看起來相比去年同期7499億元的淨新增,落差十分明顯。但結構上看,居民存款仍然是新增的1.81萬億,只是企業存款受節前企業集中向員工發放獎金的影響,大幅下降2.44萬億。
記者瞭解到,銀行對於留住資金的法子很多,比如每日限制客戶往理財通等支付工具的轉賬額度,從5千到5萬元不等,贖回最高資金限額大多在5萬元以內。
律師提醒:
互聯網金融籤協議後維權難
如何理解年化收益率這個概念?上海潤言律師事務所的王學樑表示:“目前據我所瞭解,沒有一個法定的年化收益率,實際操作上可能央行和其他銀行或基金公司所使用的年化收益率的概念不盡相同的。如果投資者將之混爲一談可能就是自己吃虧了。基金公司與投資者簽訂的都是格式條款合同,在這種合同裏,如果有一個概念產生歧義,法律則要求按有利於被動接受這一合同的投資者的利益來操作。但是,誠如基金公司所說的,他們在給投資者的招募書裏已經將年化收益率的公式公開,投資者如果無法理解或不相信這一收益率的計算方式,可以不用與之簽約。但一旦簽了約,就得按合同來辦。”文/記者陳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