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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2014年2月21日起正式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北京市衛生計生委今天表示,各級衛生計生部門將『即來即審』。
北京市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在今天下午舉行一場發布會上表示,執行『單獨兩孩』政策的人群為雙方或一方具有本市戶籍且一方為獨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
按照北京現行生育政策及子女數計算方式,『獨生子女是指夫婦生育(或合法收養)的唯一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於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前死亡』。
符合『單獨兩孩』條件的夫婦什麼時間可以申請生育?負責人表示,自2014年2月21日起,符合條件的夫妻應當在懷孕前進行再生育申請。各級衛生計生部門在材料齊全並真實有效情況下,本著『即來即審』的原則優先進行審批,縮短辦事時限,提高辦事效率。
不過,負責人稱,『單獨兩孩』政策實施之日前,已經懷孕但沒有生育的夫妻,在進行批評教育後,可以依法申請補辦《生育服務證》。
那麼,對於單獨夫婦已經生育第二個孩子如何執行政策?負責人指出,『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前,單獨夫婦不符合再生育政策已經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屬於違法生育行為,要依照《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或生育行為發生時北京市施行的生育政策,以及《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