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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島(600238)2月11日晚間公告稱,公司於2月10日收到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批轉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木薯燃料乙醇項目核准的批復》。
為調整能源消費結構,開發石油替代資源,提高清潔燃料比重;發展低碳經濟,減排溫室氣體,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農業生產、消費的良性循環,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可持續發展,該批復同意建設海南10萬噸/年木薯燃料乙醇項目。項目單位為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據核准,該項目建設地點在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內,佔地面積約30.2公頃,項目總投資為43018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21509萬元,約佔項目總投資的50%。
該項目由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建設,其中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佔注冊總資本的70%,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佔30%。資本金以外的投資申請銀行貸款解決。
海南椰島表示,目前,公司年產10萬噸木薯燃料乙醇項目的各項前期准備工作(包括項目用地、合作方溝通、工藝環保、原材料供應等)正在穩步推進,公司將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的要求,完善相關前期工作手續,力爭2014年項目開工建設。